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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未为劳动者缴纳养老保险的法律后果

发布日期:2020-04-26    作者:陈艳律师

单位未为劳动者缴纳养老保险的法律后果
        目前很多单位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的比例较低,尤其是缴付金额较重的养老保险未缴纳或少缴纳的情况普遍存在,那单位如坚持仍不为职工缴纳养老保险,会有什么法律后果呢?本文进行了整理。
一、民事责任 
        1、劳动者有权依此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支付经济补偿金。 
        2、单位在劳动者符合特定条件下,需额外支付赔付义务。
(1)发生非因工死亡或伤残时: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劳动者,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生活困难补助。 
        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 
        单位没有依法为职工办理养老保险,应当由单位承担相应的支付责任。
(2)达到退休年龄时: 
        单位没有为劳动者办理社会保险手续,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已经确认劳动者无法补缴社会保险费,劳动者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也未享受社会养老保险待遇,其有权要求单位赔偿养老保险待遇损失。
二、行政处罚 
        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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