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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实认定中的盖然性规则及价值权衡(3)
www.110.com 2010-07-23 14:55

    从法理上讲,“欠债还钱”的古老法律原则,体现的是法的首要价值——公正;而诉讼时效制度的宗旨在于促使权利人及时行使权利,稳定现有的社会经济秩序,同时避免因时隔久远证据灭失,不利于民事纠纷的解决,该制度注重的是法的效率价值。如果采纳原告的主张而实际上认定事实错误,则被告须向原告偿还贷款本息,其时效利益未得到依法保护——牺牲的是法的效率价值;而如果采纳被告的主张,但实际上认定事实错误,则原告的贷款本息不能收回,同时被告严重违背诚信的行为得逞,法官的错误判断纵容了不法行为——牺牲的是法的公正价值。假定前述两种错误的发生具有相同的可能性,“两害相权取其轻”,法官应首先维护法的首要价值——公正,采纳原告的主张,支持原告的诉讼请求。

张昭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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