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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日加班不能成为糊涂账?
www.110.com 2010-07-15 11:53

  8天长假,大多数职工在休闲中度过,但仍有部分职工坚守岗位。对于在节日里工作的职工来说,加班该如何计算?如何区分加班和值班?计件制职工的加班工资如何计算?这仍然是盘旋在他们心头的一个问号。

  国庆连中秋的“最长黄金周”刚刚过去,但关于加班的议论,还在职工中流传。

  国庆前夕,国务院办公厅发布了国庆、中秋放假安排。10月1日至8日放假,共8天。其中,10月1日、2日、3日为国庆节法定节假日;4日照常公休;3日的星期六公休调至5日;3日的中秋节调至6日;9月27日、10月10日公休日调至10月7日、10月8日。9月27日和10月10日上班。

  根据相关法规,法定假日用人单位安排员工工作的,须在正常支付员工工资的基础上,按不低于员工本人日或小时工资的300%另行支付加班工资。也就是说,10月1日、2日、3日3天,加班费按3倍标准执行。10月6日的假期是由10月3日的中秋节调整而来,视为法定假日。因此,也要支付3倍标准的加班工资。

  10月4日、5日、7日、8日4天,属于公休日或者由公休日调整而来,按照法规,在这几天用人单位安排员工加班,可安排补休而不支付加班工资,如果不给补休,则应当按照不低于员工本人日或小时工资的200%支付加班工资。

  应该说,如此阐释劳动法律法规,应该是很明晰了,但在具体的操作上,却因为种种客观因素,导致职工对节假日上班到底算不算加班?如何算?还是似懂非懂。

  何为值班何为加班

  节假日有些职工上班算加班,有的只能算值班,虽然只是一字之差,但涉及到企业到底要不要支付加班费的问题,因此,这是今年国庆长假争议最大的问题。

  李强是一家国有企业的中层干部,今年国庆节这天,单位安排他值班,还给了他30元/天的值班津贴。李强认为,值班也用了他8小时,且人又不能离开单位,因此,他的性质属于加班。但企业认为,李强值班时,大多只是接电话或处理简单的事务,晚上还能睡觉,因此,不能算加班,只能算值班。

  老王在一家公司担任门卫,今年国庆节,单位组织员工加班,也要求他在门卫室“值班”,工作内容与平时无异。事后,老王认为,他听有关法律工作者说,节假日在本岗位上工作的,应该算加班,而不能算值班。就此,他心里产生了疙瘩。

  那么,李强和老王到底应该算加班还是值班?必须指出的是,关于加班和值班,国家的劳动法律法规似乎没有明确的规定。但按照加班的性质来看,加班是指劳动者根据用人单位的要求,在八小时之外、休息日、法定节日等时间从事生产或工作,通俗地说,就是在国定假期里继续干原工作。而值班是指劳动者根据用人单位的要求,在正常工作日之外担负一定的非生产性的责任,主要是因单位安全、消防、行政等需要担任单位临时安排或制度安排的与劳动者本职工作无关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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