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列宁“对工人最好的保险模式应是国家保险”的思想,前苏联建立了以国家保障为特点的社会保障体系。国家通过财政收人,向社会成员提供广泛的社会保障,保障资金大部分来自国家预算,另一部分来自企事业单位按一定比例缴纳保险费,两部分资金柯成了社会保障预算,由全苏工会中央理事会根据退休金标准和各项补贴的需要进行管理和分配。这种国家保障模式也曾被前社会主义国家包括中国广泛借鉴和采用。
苏联东欧剧变后,由于政治动荡、经济滑坡、物价上涨,俄罗斯所承袭的原苏联社会保障体制已难以为继·:国家和企业负担沉重;保障基金基础脆弱,征收不力和拖欠严重;基金人不敷出日益严重。迫于经济压力和社会稳定的需要,俄罗斯政府从 90 年代初开始进行社会保障制度改革,历经十三年的探索,目前俄罗斯已初步建立了以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和社会保险为主要支柱的新的社会保障框架。工会组织在社会保障体制中的作用也与原苏联时期有了很大不同,从过去的直接管理者转变为积极的参与者。
二十世纪90年代初,俄罗斯先后建立了国家退休基金、国家强制医疗保险基金和强制社会保险基金以及就业基金,前三项基金目前已实现社会化,由政府、雇主、工会及有关专门机构的代表共同管理和监督,而就业基金依然由政府就业部门全权负责。2001年l月l日起,俄罗斯将企业交纳的各项社会保障费合并为统一社会税,作为国家预算外社会保险基金。税额为企业职工工资总额的6%,其中28%划归为养老保险基金,4%为社会保险基金,3.6%为医疗保险基金。
一、 养老保险
1、养老保障的改革
1990年12月22日,根据当时最高苏维埃的决定,俄罗斯成立了向政府负责的俄罗斯国家退休基金,其权 力 机构为董事会。董事会主席和副主席由政府任命,董事会成员由政府根据董事会主席的建议进行确认,董事会除主席、副主席及执行经理外.还包括12个管理部门的负责人。作为俄罗斯养老体制改革的第一步,退休基金的建立将过去完全混同在国家财政预算中的养老保障变为一套独立的财政体系。
养老保障的资金主要依靠企业上缴的职工工资总额28%和部分国家财政补贴。随着人口老龄化,就业人数日益减少,企业缴费下降,退休人员增多,国家养老基金的赤字越来越大。与此同时,企业缴费情况与本单位职工领取养老金不挂钩,造成拖欠缴费的情况严重。此外,改革初期,俄企业除了向全国养老基金缴费外,还须缴纳职工工资总额的10.5%,来支付职工的社会保险、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许多企业为了少交费,纷纷隐瞒职工收人。据统计,俄罗斯企业申报的职工收人,只占实际收人的40%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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