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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红得发紫到突然叫停 四问分红健康保险(3)
www.110.com 2010-07-15 09:52

  与国外保险公司相比,我国保险公司的投资渠道明显狭窄和过于集中。而且,由于我国目前仍处于银行、保险、证券分业经营的状态,保险公司进行投资多做的是 “二传手”,必需的中间费用使得投资成本相应加大。与此同时,保险公司的营业费用却在“步步高升”:营业费用、手续费、佣金分别上涨了67.45%、 212.99%和28.92%。这也给各家保险公司的投资运作部门在对保户的投资账户进行资金运用时,带来了超乎以往的压力。

  分红也有风险

  有人算了一笔账:假设你误认为4%的分红率是一个底线而在去年购买了一份分红保险,一次性支付保费1万元,在去年投资市场整体状况不佳的情况下,保险公司分红保险资金的投资收益率不可能很高。如假设为3.3%,经计算得到可分配红利为75.2元,若只分配70%,则为52.64元。这将大大低于所谓 “4%”对应的可分配红利141元和其70%的98.7元。而且,都假设资金运用是一年,如果你不是去年年初,而是年中购买的分红保险,你得到的红利将按资金实际运用时间计算,可能更微乎其微。

  另外,在保险公司经营有赢利的情况下,分红保险的红利来源于该险种投资账户的可分配盈余。但可分配盈余并不等于盈余,红利的分配要视保险公司的经营情况而定,保监会规定可分配盈余至少为盈余的70%。但保险公司每年度计算后如果并没有盈余,也就更无可分配盈余之说,红利理论上可以为零。因此从这一角度看,在保障范围相同的情况下,由于要支付“托人理财”等费用,分红产品的费率会略高于非分红型产品,红利作为附加的投资功能,投保人可能有投资回报,但在没有红利或红利分配极低的情况下,同样存在投资风险。

  分红并非本意

  分红保险最早产生于1776年的英国,在发达国家已经有200多岁的高龄了。对于保险经营企业来说,分红保险是抵御通货膨胀和利率波动的有力武器;对于客户来说,在享有充分保障的同时,还能分享保险公司经营成果中较高的投资回报,可谓一箭双雕。所以分红保险在国外一经推出就极受欢迎。近年来随着世界经济的发展及人们投资意识的增强,分红保险更是成为世界保险市场的主流产品,目前,北美地区80%以上的产品有分红功能,德国的分红保险占人寿保险市场的 85%,在中国的香港,分红保险在人寿保险市场的占有率更是高达90%。

  “其实分红的根本意图是为了保值。”一位业内人士解释,“因为存在通货膨胀等无法预测的风险,有可能保户交纳的保费到出险的时候不够负担赔偿费用,为了降低公司的风险,同时也为了保护投保人的利益,才产生了分红保险。这样保户的钱可以通过资本运营与经济进展同步发展。”应该说,保险公司在安排红利的领取 ———现金、累计生息、抵交保费、交清增额保险等方式时,是体现了这一思路的。也许是因为解释起来麻烦,也许是有意迎合投资者的口味,总之在实际操作中分红保险被过分强调了其具有的投资功能。现在看,这种片面既不利于人们保险意识的建立和培育,对各保险公司来说也存在巨大的信用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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