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律师 找律师 案件委托   热门省份: 北京 浙江 上海 山东 广东 天津 重庆 江苏 湖南 湖北 四川 河南 河北 110法律咨询网 法律咨询 律师在线
当前位置: 首页 > 法律案例 > 经济法案例 > 合同法案例 >
浅议旅行社质量保证金的执行(3)
www.110.com 2010-07-23 16:47

  2.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要给予充分的保护。一方面依据现有法律规范探索执行手段、扩大可以执行的财产范围,另一方面要谨慎适用法律,保护被执行人的合法的财产权益。

  3.人民法院在执行涉及旅行社的经济赔偿案件时,不得从旅游行政部门行政经费帐户上划转行政经费资金。要严格把握旅行社质量保证金的性质,合理采取强制执行措施。

  四、执行过程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法院依法向被执行人某旅行社送达了执行通知书和传票,经法院两次传唤,被执行人均未到庭,并两次拒绝签收本案的法律文书。法院经向人民银行查询,得知该旅行社未开户。经实地调查走访,该旅行社已是人去屋空,长期没有开展营业活动。后来申请人提供了一个重要线索,被执行人某旅行社向其主管部门市旅游局缴纳有旅行社质量保证金10万元。经向市旅游局查询情况属实,执行法官及时采取了冻结被执行人旅行社质量保证金的手续。市旅游局还提供了由于该旅行社未参加年检,拟吊销其经营许可证,吊销经营许可证后返还旅行社质量保证金的消息。在吊销之后法院将依法提取被执行人所有的这笔保证金。

  河南省郑州市高新区人民法院·李立峰 郭文政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copyright©2006 - 2010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 京icp备060543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