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律师 找律师 案件委托   热门省份: 北京 浙江 上海 山东 广东 天津 重庆 江苏 湖南 湖北 四川 河南 河北 110法律咨询网 法律咨询 律师在线
当前位置: 首页 > 法律案例 > 民法案例 > 消费者权益法案例 >
输错彩票号码应负何种责任(2)
www.110.com 2010-07-23 15:11

    2、彩民购买体育彩票是一种典型的博彩行为。彩民付出一定金钱,得到一种可能中奖的机会,带有明显的机会性和不确定性,因而彩民与发行人间形成一种射幸合同关系。根据我国合同法的契约自由原则和有关行政管理法规,彩票必须直接上市销售,坚持自愿购买原则,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对于数字型彩票,其规则要求购买者选取0~9之间数字进行排列组合,赋予了彩民更大的自主选择权。在法律关系内容确立方面,彩民购买体育彩票行为实质是一个要约、承诺、甚至包括反要约在内的缔约过程。发行人以一定的公告或广告方式向不特定的社会公众,公布本次彩票类型、发行时间、地点、数额、中奖机率、奖品等一系列具体内容,其目的是引导并希望彩民购买彩票,属于要约邀请,如同推销商品的商业广告。彩民按照自己的意愿向销售人提出购买要求,即为要约,销售人依照规定同意出售并给付彩票,系发行人予以承诺并履行付票义务。销售人交付的彩票不符合购票人的要求,表明双方的意思表示未取得一致,根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双方间未能成立合同,出票人的这一行为可视为反要约,购票人对此既有权拒绝,也有权接受。购票人接受改变其初衷的彩票,该行为即表示承诺,由此双方重新订立合同。本案中,假定尹某要求投注的彩号是406922,而承销人员出具的彩票号码是409622,则双方之间尚未建立投注号码为406922的彩票合同。若尹某拒绝,则销售者应当收回409622彩票。事实上,尹某接受了409622彩票,双方由此确立了号码为409622的彩票合同。因此,尹某要求行使406922彩票的中奖权利或赔偿其相应损失,显然缺乏依据,不能得到支持。尹某已放弃其依法享有的拒绝权,后果应当自负。

    笔者同意上述第二种意见。

金建飞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copyright©2006 - 2010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 京icp备060543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