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认证合同关系及民事责任分析(下)(12)
www.110.com 2010-07-26 10:36
三、签署者之侵权赔偿问题
如前所述,签署者对所有信赖证书的人负有保证证书中信息的真实、准确、有效的法定义务,若其违反了这些义务并由此造成了信赖方的损失,也应对信赖方负侵权之责。由于签署者不象认证机构那样居于专业性服务机构的地位,因此对签署者不应实行过错推定责任,而应采一般的过错责任原则,实行“谁主张、谁举证”的举证责任制度。前述的不可抗力、黑客攻击造成的技术故障及受害方的过错也可成为签署者的抗辩事由。签署者之侵权赔偿范围不适用前述的认证机构之侵权赔偿范围,而应根据实际案情具体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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