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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代中国的自然权利观:“内在视角”的一种新(2)
www.110.com 2010-07-24 15:32

  看来,先前人们采取“外在视角”以探究近代中国的自然权利观是有问题的。它明显地置近代中国思想界于被动的地位,似乎近代中国思想家们纯粹是西方思想、理论和学说的不够格的模仿者,是西方价值观念和“绝对真理”的不合格的传输者,而中国传统文化似乎也仅仅是近代化进程的巨大障碍。应该说,这既是对近代中国思想家们之创造性精神的视而不见,也是对传统文化尤其是传统儒学在近代中国自然权利观演生过程中所起作用的不公正评价。而这两者足以支持我们断定,择取“外在视角”不可能对近代中国自然权利观作出合乎思想史真实的合理阐释。

  本文择取的是与“外在视角”相对的“内在视角”。我们主张在阐释近代中国自然权利观的时候,应考虑诸如历史、文化、传统以及特定社会情态等有关因素的积极性作用,尤其主张从中国思想传统内在演发趋向的角度去揭示近代中国自然权利观产生的内在动因,注意梳理中国传统政治法律文化的演进脉络,以探寻近代中国自然权利观的内在思想资源,力图对近代中国自然权利观与传统儒学之内在关联性有一个真切的把握。我们坚持认为,虽然近代中国自然权利观念得以出现确实与西方文化价值观念的影响有关,甚至于可以说,没有近代西方政治法律价值观念的传输,就不可能有我们现在所能看到的以西方话语表述的自然权利思想和观点,但是,中国思想传统在未受到西方文化冲击和挑战的前近代,它本身在相当长时段内的演进所孕育、凸现出来的种种问题,如果与源于西方的自然权利观念所指向的问题彼此之间毫无关联;中国传统思想尤其是传统儒学内在演化的基本方向,如果与西方近代自然权利观念背后所蕴藏的思想基调完全背道而驰,那么,近代西方自然权利观念和学说一经传入中国,便很快引起近代中国思想家们的极大兴趣和热情,而为他们所接受、运用和倡导,简直就是不可思议的事情。事实上,康有为、谭嗣同、梁启超、严复、章太炎等等近代思想家们对西方自然权利的思想、观念和学说确乎是一见钟情,对源于西方的权利概念、话语均大量使用,似乎这些是他们浸润其中的思想传统本身的熟悉话语,乃至于我们今天在阅读他们的著述时,也几乎感觉不到他们在使用这些概念、术语时有什么特别的思想困惑和难堪。不管他们对近代西方权利思想、观念和理论的真实精神和学理基础是否有真切的理解和把握,或者理解和把握得是深刻还是肤浅,甚至于不管他们有多大的曲解和误识,问题在于,为什么西方自然权利观念和学说能够在近代中国引起思想家们的共鸣?近代中国思想家们接受西方自然权利观念和学说与他们希冀解决的实际问题有何关联?如果不采行“内在视角”,对诸如此类的提问是难以给出令人满意的回答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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