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诉讼法原则宪法化的比较研究(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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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汪建成,《论刑事诉讼中人权保护的几个理论问题》,载《中外法学》1999年第2期,第45页
[3] 裴智勇,《立法进行时:刑事诉讼法 再修改前瞻-访中国法学会诉讼法研究会会长陈光中教授》,载《人民日报》 2004年4月14日 第14版
[4] 王戬,《规范与当为:宪法与刑事诉讼的良性互动》,载《法学》2003年第7期,第34页
[5] 张千帆译,《美国宪法》,载张千帆著《西方宪政体系(上册?美国宪法)》,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4年第2版,第727页
[6] 同上
[7] 同上
[8] 同上
[9] 同上
[10]同上
[11] 参见「日」三浦隆著,《实践宪法》,李力 白云海译,北京: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第11页
[12] 宋长军译《日本国宪法》,载宋长军著《日本国宪法研究》,北京:时事出版社,1997年版,第263页
[13] 同上
[14] 同上
[15] 同上
[16] 同上
[17] 同上
[18] 同上
[19] 同上
[20] 同上
[21] 《新加坡共和国宪法》,陈鸿瑜译 ,载《世界各国宪法大全》,台北:中华民国国民大会秘书处编
[22] 同上
[23] 同上
[24] 《阿富汗伊斯兰共和国宪法》,据International Constitutional Law英文版译出,尚未发表
[25] 陈光中、徐静村主编:《刑事诉讼法学》,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第84页
[26] 王怡著《有利被告原理》,载谭世贵主编《刑事诉讼:原理与改革》,北京:法律出版社,2002年版,第270页
[27] 参见前揭文,第271页
[28] 参见前揭文,第272页
[29] 陈光中教授在接受《人民日报》记者采访时,建议在刑事诉讼法中明确规定“无罪推定原则”,参见裴智勇,《立法进行时:刑事诉讼法 再修改前瞻-访中国法学会诉讼法研究会会长陈光中教授》,载《人民日报》 2004年4月14日 第14版
[30] 参见樊崇义主编:《刑事诉讼法学》,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8年版,第115-116页
[31] 参见王怡著《有利被告原理》,载谭世贵主编《刑事诉讼:原理与改革》,北京:法律出版社,2002年版,第289页
[32]参见樊崇义主编:《刑事诉讼法学》,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8年版,第116页
[33] 陈光中主编:《刑事诉讼法学》(新编),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6年版,第71页
[34] 孙孝福、欧阳习中:《论沉默权在我国的适用》,载陈光中主编《诉讼法理论与实践-刑事诉讼卷》,北京:人民法院出版社,2001年版,第388
[35] 陈光中教授等认为“行事诉讼的直接目的应为实现国家刑罚权和保障公民人权的统一”。参见陈光中、陈瑞华、汤维建:《市场经济与刑事诉讼法学的展望》,载《中国法学》1993年第5期,第9页
[36] 参见江泽民:《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把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事业全面推向二十一世纪》,北京:人民出版社,1997年版,第35页。转引自孙国华、朱景文主编:《法理学》,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第211页
[37] 参见林来梵:《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载许崇德主编《宪法》,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第138-14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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