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要约收购法律制度之国际比较(6)
www.110.com 2010-07-08 21:33
总之,要约收购制度是各国收购法律制度的主要组成部分。许多国家和地区的成文法或自律守则都对要约收购作出规范,如美国的《威廉姆士法案》、新加坡的《收购与合并守则》、英国的《伦敦城收购与合并守则》和香港的《公司收购与合并守则》等。可见,要约收购在各国收购法律中的地位。我国将来制定的《上市公司收购条例》应重点对要约收购制度作详尽明确的规定,从而真正做到有法可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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