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2日前,各地媒体乃至央视、港、澳媒体已经开始批露59名婴儿因食用某奶粉患上泌尿结石,并有1名婴儿死亡的重大消息。12日,新华社发出消息:导致这次重大安全事故的原因为,受害儿童食用了含有三聚氰胺的三鹿婴幼儿奶粉。
17日,国家质检总局发布公告,决定从即日起,停止所有食品类生产企业获得的国家免检产品资格,18日,国务院更是明文废止这一施行了近9年的制度。
10月13日,我国第一个因三鹿奶粉死亡的孩子移凯旋的父母在甘肃省兰州市中级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石家庄三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赔偿各项损失逾百万元,这是全国首个提起诉讼的因三鹿奶粉致死的索赔。据官方统计,至今全国至少三个婴儿因食用三鹿奶粉导致死亡,上万名婴幼儿患上肾结石。
社会缺乏诚信,应当废除食品免检
口洪大用 中国人民大学社会学系教授
三鹿奶粉等危机事件,反映了中国在走向现代化过程中,正在经历-个特殊阶段,这-阶段隐含的属性是:高风险。而谁是风险的承担者?中低收人者,他们很容易成为某些事件的直接受害者。
从社会学角度,不拘泥于三鹿事件本身,可以关注和反思我们的现代化进程:为什么奶粉企业在追逐利润过程中会不择手段?为什么那么多企业都在运用潜规则?食品免检制度为何失效?
-句话,制度实施需要社会环境。我们的社会非常缺乏精神上的约束和底线,所以政府监管就显得尤其重要。如果-个社会缺乏诚信,那么关系到国计民生的食品问题就不得适用免检制度。三鹿事件的发生和解决过程,让我们更加清醒地认识到,监管方式是否合理,与是否需要监管是两回事。即便各职能部门在相互协调机制上确实有问题,但也不意味着这个行业不需要被监管。各职能部门如何改进协调工作机制?这是三鹿事件之后,公众的-种政治期待。
监管机构协调仍有改进空间
口张翔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宪法学者
三鹿是-个研究样本。有侵权法问题,有公司法问题,但位居第-位的还是公法问题,是政府权力如何发挥,公民权利如何保障的问题。
事件发生之时,大家第-反应是政府有无隐瞒,公众知情权是否得到保障。为什么会思考这个问题?因为6月份,质检总局网站就有医生留言,说他所诊治的结石病患儿都喝过三鹿奶粉。可是,直到9月,三鹿事件才被公众所知,引起质疑并不牵强。不过,面对质疑,国家质检总局断然否认。
三鹿事件之后,外媒评论称:中国在各机构协调上还有改进空间。机构协调就是未来行政体制改革中的-个问题。联想到今年年初的大部制改革,将职能交叉部门合并在-起,避免消极冲突,这就明确了行政体制改革的方向。
- 上一篇:武汉无罪抗诉第一案终审宣判 劝架乘客被判无罪
- 下一篇:国家赔偿法(全文)
相关文章
- ·从三鹿奶粉事件看食品安全法律问题
- ·新华视点:食品安全立法能否防止三鹿事件重演
- ·“茶水发炎”事件的反思:须当心“机器依赖症
- ·谁该为校园暴力事件反思
- ·我国社会保障制度改革的回顾与反思
- ·上海市民政局关于做好各类社会福利机构食品卫
- ·反思富士康模式:正视社会保障的新挑战
- ·2009年中国社会保障十大事件评选结果揭晓
- ·百度反思CTO及COO双双离职事件
- ·从松花江污染事件反思我国的环境法律和法学研
- ·2009年食品安全事件记录
- ·案例回放:食品安全事件屡有发生
- ·广东省质监系统生产加工环节食品安全突发事件
- ·广东省质监系统生产加工环节食品安全突发事件
- ·最高检:将查办重大食品安全事件背后渎职犯罪
- ·广东省质监系统生产加工环节食品安全突发事件
- ·广东省质监系统生产加工环节食品安全突发事件
- ·为食品质量免检制度死亡鼓掌
- ·食品质量检测“后免检时代”来临
- · 食品国家免检被叫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