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事了也不承认,承认了也不赔偿”,直接导致了百姓申请国家赔偿困难重重,甚至让《》成了“国家不赔法”。
5年前的兰州讨债老人被击毙,到今天家属求告无门,似乎是对现行的《国家赔偿法》的一个注解。
3月9日,吴邦国在作2008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时提到,修改国家赔偿法是今年计划安排的立法项目之一。两会期间透露出的信息表明,《国家赔偿法》将可能向着有利于老百姓的方向改革——
才过了正月初二,姜伟就急匆匆地从兰州赶到北京。每做两天零工,攒够几顿饭钱后,他就开始在一些司法机关信访接待室门外守望。
姜伟从报纸上看到,今年《国家赔偿法》将要进行修改,他希望这部法律的修改能为父亲之死讨回公道。
一位讨债老人之死
5年前,姜伟的父亲姜云春,一位安装着假肢的老人,因为讨债被兰州市公安局击毙在欠债人的院子里。兰州警方事后向外界称,击毙姜云春的理由是因为他持“炸药包”讨债。但最终调查发现,击毙姜云春后,兰州警方发现姜云春手无寸铁,更不要说持任何爆炸物了。
姜云春的遗体至今仍存放在兰州一家医院的太平间里。姜伟说,兰州方面从来没有人和他谈过父亲后事的处理。“兰州警方没有判明姜云春是否有‘爆炸物’或者‘以爆炸相威胁’实施犯罪的行为,且没有‘经警告无效’的程序,如果媒体披露的消息基本是事实的话,警方可能涉嫌过失犯罪,具体说是涉嫌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善意推测,兰州警方作出的是‘假想防卫’。”讨债被击毙事件发生后,西北政法大学教授、刑法专家贾宇在接受本报采访时说。
按照兰州市警方和欠债人张凤林事后的说法,姜云春被击毙的过程是这样的:
2004年9月26日早上7时许,姜云春来到甘肃省文联家属院,敲开住户张凤林的家门要债。张凤林称,姜云春进屋后对他说,如果不还清欠他的钱,就要引爆炸药和张家人同归于尽。
张凤林感觉危险,就写了一张条子给老伴,老伴心领神会,后走出家门报警。当日下午4时许,姜云春在拿到张凤林老伴带来的部分欠款后,拖着假肢一瘸一拐地走出张凤林家。“站住,我们是兰州市公安局的,请接受检查!”还没等姜云春反应过来,几十秒的时间内,姜云春应声倒在血泊中,开枪的是兰州市公安局布置下的狙击手。
“开枪有理”还是“滥用职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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