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3岁的刘瑞,由于早年与人合伙做生意发生纠纷,合伙人诉至法院,法院判决刘瑞败诉。刘瑞的妻子患病身亡,其领养的两个子女也先后离去。悲惨的遭遇使刘瑞变得极度偏激,迁怒于法院,固执地认为是法院当初的判决导致了他现在的境遇,遂四处上访,要求法院赔偿其损失。
河北省三河市人民法院在认真对刘瑞所反映的案件复查后,认定案件无任何法律上的瑕疵,其上访的真实目的就是想在生活上有所依靠。对此,法院领导亲自为其联系办理低保、临时救助。逢年过节,还将其列为慰问对象,为其带去钱和必备的生活物品。法院法官情同亲人般的真情感化,终于使其彻底息诉罢访。
这是三河市法院在“大学习、大讨论”活动中化解的数起涉诉信访中的一例。
三河市城区距离北京天安门仅58公里,有37个行政村,有进出北京市的通道51条。在如此近距离和便捷的交通环境下,三河市法院却连续6年保持着涉诉进京上访“零”纪录,多次被省高级人民法院和廊坊市中级人民法院及有关部门评为信访工作先进单位。
奥妙何在?近日,笔者走访了三河市法院院长崔学光。据他介绍,这一成绩的取得,不仅得益于该院多年来坚持下来的内部消化法、案外帮扶法、切断致访根源法、济贫救助法、感化法等解决信访问题的方法,而且还得益于今年以来开展的深入持久的“真情送温暖、热血化冰心”活动。
“真情送温暖、热血化冰心”活动是三河市法院落实“大学习、大讨论”活动的一个载体。每一位院党组成员、各庭室一把手均负责一名帮扶对象,帮扶对象必须是生活有困难或有上访隐患的案件当事人和信访人。帮扶人通过不同形式的送温暖活动,把工作渗透到每一个细节,实实在在地帮助帮扶对象解决问题,耐心细致地为他们讲解法律,使他们体会到法院、法官的真诚,体会到党的温暖。
史某1966年因扬言杀人被捕,1968年被原三河县军管会以现行反革命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在史某服刑期间,村里将他的五间房屋拆毁。1980年,史某被原三河县人民法院改判无罪。2006年春节后,史某频繁上访,要求国家对他的损失给予赔偿。对此,刑庭法官耐心细致地向其讲解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于1995年1月实施,对于史某1968年的案件没有溯及力,不能适用国家赔偿。同时,考虑到史某家境确实贫寒,法院将其列为帮扶对象,崔学光亲自联系为其办理了低保。刑庭庭长蔡玉秀也多次带领法官到老人家中,给老人带去粮油等生活必需品,帮助老人剪羊毛、收拾院落。史某动情地说:“法院的蔡庭长把我当亲人对待,就凭这点,以后我再也不上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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