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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政带来的是看病更贵?
www.110.com 2010-07-15 11:52

  昨天,我在首届全国医疗急救和灾难医学高峰论坛上讲述《汶川大地震启示录》引起大家的广泛性兴趣,在检讨我们医疗救援中,仿佛又将大家带回举世震惊的汶川大地震的2008年5月12日。奇巧的是,昨天汶川有发生了4.6级的地震。

  还有一件奇巧的事,就是昨天国务院三部委公布《改革药品和医疗服务价格形成机制的意见》的同时,召开了广东省深化医疗体制改革动员大会。有记者风趣地说,今天(11月23)是“波子日”。昨天和今天的媒体谈论《改革药品和医疗服务价格形成机制的意见》和广东医改的人基本上只有我和曾益新院士两人。

  《意见》明确支出,要进一步理顺医疗服务比价关系。在规范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基础上,适当提高临床诊疗、护理、手术以及其他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的医疗服务价格,同时降低大型医用设备检查和治疗价格。意见强调,要改革医疗卫生机构药品销售加成政策。按照“医药分开”的要求,改革医疗机构补偿机制,逐步取消医疗机构销售药品加成。改革过渡期间,要逐步降低医疗机构药品加价率,在总体不突破15%的前提下,可按价格高低实行差别加价政策。必要时对高价药品实行最高加价额限制。

  广东版医改方案也有类似表述:“逐步理顺医疗服务项目比价关系,适当提高医疗技术服务价格,降低大型仪器设备检查治疗和部分检验、化验项目的收费。逐步减少单独收费的医用耗材品种数量;对确需单独收费的医用耗材品种,以及植(介)入类等高价值医疗器械实行目录管理,进行差率控制。从2009年起,将大部分常见病处方药纳入政府定价范围。制定药品统一流通差率,实行药品供货价备案制,对药品实施差别定价。”

  这两件事叠加发生,其实都是一个目的,逐步落实新医改的各项措施。这是落实新方案做重要的一个重要举措。

  记者针对民众各种顾虑与担心,想我提出了不少问题。民众最担心的是由于地方政府投入有限,为了补贴医院,政府一边取消以药补医,一边又要升高医生护士的手术费、。把重负从左肩换到右肩,“换汤不换药”。

  其实这不是什么新鲜提法,业界说了好多年了!而是讨论了这么多年之后,今天给与实施。也许大家略有所知,与国际惯例相比,我国的医疗劳务定价确实长期偏低,有很多技术性的收费没有充分体现,尤其护士的技术价值几乎为零,有人统计,3000余中的收费项目中,与护理有关的收费仅仅30项,不足1%。因而导致医生劳务价值没有办法体现,统统通过卖药和检查来体现。这种畸形的价格体系确实需要要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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