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日,令人瞩目的文强案二审有了结果,重庆市高级人院公开宣判,维持一审判决。但根据现行的法律规定,死刑的复核权在最高人民法院,就如同其律师宣东所言尚存“一线生机”。文强是死是活,很快会有结果。然而,细读二审过后媒体报道,感觉文强及其律师宣东的话很值得玩味。
宣东表示,文强被判死刑,量刑过重,希望最高人民法院在复核时,能排除舆论干扰,作出公正的判决。作为律师,站在当事人立场,最大限度地主张当事人权利,这是律师的职业要求,无可厚非,但宣东说文强案受到舆论干扰,就不能接受了。
文强案引起的舆论声浪确实不小——当昔日的打恶英雄、公安局长沦为黑恶势力的保护伞时,民众不能不气愤,舆论不能不关注。黑恶势力的存在是对社会公平、正义的莫大挑战,危及到每位社会成员生命财产的安全,谁不感到可怕?知情权和表达权,是公民的基本权利。司法机关在尊重事实的基础上,还必须尊重民意,这样有助于法律的公正运用。舆论是在司法披露犯罪事实基础上形成的,舆论更多体现的是公众对案件的价值判断,改变不了案件事实。
辽宁黑社会老大刘涌一案,辽宁省高院终审没有判处死刑立即执行,舆论一片哗然,最终引起最高人民法院的关注,由最高人民法院提起重审,从而作出死刑判决。由此看来,舆论恰恰促进、维护了法律的公正。最高人民法院王胜俊院长上任伊始,在谈到判不判死刑时,提出了三个依据:一是要以法律的规定为依据;二是要以治安总体状况为依据;三是要以社会和人民群众的感觉为依据。人民群众的感觉就是通过舆论反映出来的。
二审宣判后,文强说 “我死了,也会有人怀念我的”。谁死了都会有人怀念的,别人忘了,亲人会记着的。这是亲情使然。但文强这句话,并非没有深意。人并非天生就坏,文强曾经是有功之臣,做过许多有益于民的事情,有人会感激他,但同时更感到痛惜。还有谁会怀念他呢?某个赌场或某个桑拿浴场的老板心里会惋惜:如果文哥不倒,哪个敢到我的地盘来查赌扫黄?文强倒了,他们的好日子也到头了,他们“怀念”文强,不奇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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