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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包打官司风险谁担?(3)
www.110.com 2010-07-09 16:28

  说法四 风险代理合同易形成纠纷

  刘奎(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法官):风险代理允许律师从高风险中获取高回报,有助于鼓励律师花最少的时间和费用推动诉讼,促使律师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为委托人争取最大利益。从某种意义上说,风险代理在律师与委托人之间重新分配了诉讼风险,加大了律师的风险,相应地减少了委托人的利益。

  委托人对代理人的信任,是风险代理合同成立的一个前提。如果在履行事务过程中,代理人没有尽职尽责,委托人注意到这些情况,可以单方终止代理合同,但不能随意解除。如果代理人没有过错且为代理事务做了相关工作,并支出了一些费用,解除合同时,委托人还应当对代理人以前的劳务支付相应的报酬。

  另外,风险代理之所以称之为风险,就是说如果律师操作不当,就会给委托人造成重大损失,即使案件赢了,当事人反悔或者认为付出高额的诉讼费不值,律师很可能拿不到代理费,极易引发纠纷。

  因此,当事人要想委托律师进行风险代理,应该了解律师的职业道德、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而接受委托的律师也应综合考虑自己的能力。这样,委托人状告律师或者律师讨要代理费的纠纷才会大大减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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