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律师 找律师 案件委托   热门省份: 北京 浙江 上海 山东 广东 天津 重庆 江苏 湖南 湖北 四川 河南 河北 110法律咨询网 法律咨询 律师在线
当前位置: 首页 > 民法 > 民法论文 > 物权法论文 >
物权制度的经济学分析:物权制度设计的理论基(3)
www.110.com 2010-07-12 11:18



  大致说来,财产流转和配置主要有三种形式。第一种是所有权的转移,一般称为商品交换或买卖,即产权人放弃一种财产的权利,换取另外一种财产的权利。它既表现为物的交易,同时也表现权利交换。产权人之所以要放弃一种财产,换取另一种财产(我们假设所有的交换均是因产权人自愿处分行为而引起),均是为牟取一定的贸易利益。对于出卖人而言,只有交换到的(购买的)物品的价值高于自己用于交换(出卖的)物品的价值时,那么它才愿意放弃己物,换取他人之物 .交换的结果是每个人的财产都得到增值。因此,交换会使整个社会受益。

  第二种是使用权转让,即将物转让给他人经营或使用,自己获取收益。财产租赁、许可使用、有偿信贷、租佃、出典等均是将财产使用权转让给他人,而自己获得收益。

  第三种是合作交易,即投资合作,如成立合伙企业、成立公司、合作社等组织。所有这些交易均意味着权利人将自己的财产交给他人或专门管理人员。在合伙中,每个合伙人均可以使用其他合伙人投入到合伙中的财产,而在公司企业,股东投资到公司的财产被委托给专业管理者。合作交易主要取规模经济或合作之优势,使每个投资者均比单独生产或自我经营获得更大利益。

  以上三种财产流转和配置的三种方式即是通常我们所称的交易。交易本身的功能即在于使资源流转到更有效率或最有效率利用它的人手中。由于社会有分工,术业有专攻,因此,必须有有效的资源流转(交易),才能使资源得到有效的利用,使物尽其用。例如,一个农民拥有土地并种有庄稼,却不是一个种地能手,而会木匠或其他手工艺,如果他能将土地转让给擅长种地人耕种,那么不仅土地有一个高产出率,而且他也可以创造更多的价值。再如,一个低工艺落后的皮革加工厂,对同样一张皮只能切割2-3层,而另一家工厂则可切割3-4层;这样效率低的将皮革转让给效率高的企业,那么,资源利用率是最高的。因此,一个社会除了静态的利用效率外(从单个资源利用者观察的生产率),还有一个动态的资源配置效率。只有将资源配置到最能有效利用它的地区、企业或人手中,那么才会出现最优的资源配置。这种资源配置效率是一种社会效率。只有在有效率的资源配置前提下,每个资源利用者的高效率,才能产生整个社会资源利用的高效率。因此,要使物尽其用,使整个社会资源利用出现高效率,必须使资源流转,且流转到能够高效利用它的人手中。

  显然,资源有效配置的前提条件是,财产权利是可以交易的。也就是说,权利人不仅享有自己排他使用财产的权利,而且这种权利是可以转让的,可将财产转让给他人使用。财产所有权实质上是赋予所有权人财产利用方式的自主决策权(自由),它可以自己利用,也可以将财产转卖于他人或交给他人使用。从抽象的角度讲,财产是否被交易,主要取决于财产权人是否有足够的动力,促成这种交易,寻求最有效利用其资源的途径。而是否有足够的动力,主要是看交易成本大小。只有在交易收益大于交易成本或费用时,才有人愿意进行交易。否则,财产所有权人宁肯闲置或荒芜其资源,或者宁肯自己低效率利用,也不愿转让其资源。

  交易成本包括获得信息的成本、界定或衡量成本、谈判并达成协议的成本以及监督、履行协议的成本等。在现实世界中,交易成本不为零,法律制度的作用即在于降低市场运行成本-交易成本。这是法律经济学又一个伟大发现。而法律制度主要靠清晰的产权界定和对交易安全的保护来实现。

  所谓清晰的产权界定,首先要求交易之前,对谁拥有什么权利有一个清晰的界定;其次,交易中对各方当事人权利和义务的安排是清晰和公平的,不存在相互搭便车或“揩油”的现象。法律经济学时常举的例子是火车火花对两侧农田的侵害、养牛人的牛吃农场主农作物而引起的纠纷。根据科斯的论述,在农场主有权要求养牛人赔偿损失和牛群有吃麦的权利两种情形下,结果是相同,即都能使生产总价值最大。因为在对权利的最初界定后,参与谈判的双方就会利用市场机制,通过订立合同,而找寻到使各自利益损失最小化的合约安排。虽然他的讨论是建立在零交易费用前提下的,但在存在交易费用时,只要产权已有明确界定,相互作用的各方也会通过合约找寻到费用较低的制度安排。当然其前提是,这种安排带来的生产价值的增加大于它的运作所带来的费用。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copyright©2006 - 2010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 京icp备060543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