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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IN 1”商标案:在竞争中求“双赢”
www.110.com 2010-07-08 16:36

2006年8月22日,韩国法院就LG起诉海尔一案做出裁决:一、既然LG已经对“2IN1”进行了注册,海尔不能再使用此标识;二、驳回LG的“禁止海尔韩国生产、销售相关空调产品”等诉讼请求。(相关新闻:“2IN1”商标侵权案判决海尔输了官司不输人)
   这一,再次使我们看到,中国企业实施“走出去”战略,在国外市场竞争中所面临环境的复杂和艰辛。那么,中国企业在国际化进程中,在与外资同行竞争 中,该怎样保护自己?中国政府、媒体和企业该怎样对待在中国的外资企业?LG诉海尔,折射出什么样的文化背景?这一案例给中国企业带来什么提示?人民网家 电频道就此采访了专家和媒体人士。

  罗清启:家电业资深观察家

  丁军杰:工人日报社企业周刊主编

  沈闻涧:家电业资深观察家

  人民网:2IN1商标案折射出中国企业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有待加强。不过从这个事情目前的结果来看,海尔体现出一个国际化大公司的理性与中国传统文化的“和”。“和”,其实就是现代商业竞争范畴的“双赢”。各位是如何看待这一案例的?
   丁军杰:近日通过人民网对海尔的后期采访,我们看到海尔的危机公关还是比较稳妥的,像是一个大企业所为,处理的较得体。大企业竞争就应是更高层次的互相 尊重的“竞合”关系。海尔2002年在与三洋的合作中最早提出了“竟合”的概念,即在竞争中合作,这也是现在的一种竞争意识。
  沈闻涧:这体现了中韩两国企业在企业理念和文化上的巨大差距。海尔作为中国家电业的一面旗帜,在国际化的市场竞争中,较好地体现出了中国几千年传承下来的“和为贵”思想脉络。实际上,市场竞争的最高境界并非你死我活,而是竞合,就是在竞争中寻找双赢的途径。
   尽管LG在韩国利用本土化,建立较强的竞争优势。但是,在对待这件事情上,LG表现的过于“焦虑与不安”,更使得其企业观过于“狭隘”,赢了官司输了 人。这件事情,尽管发生在韩国,但对于LG长期以来在中国市场上树立的积极上进的国际化形象也产生了不可估量的负面影响。
  人民网:通过这一案例,我们看到,LG很重视对自己的保护。实际上,韩国企业都有强烈的自我保护意识。相对于他们,中国企业就欠缺多了。这是否与两国的商业文化有关?
  罗清启:这与商业文化无关。中国企业所欠缺的就是技术,是自主创新的知识产权,因此中国企业无从去保护。中国企业现在处于一种朦胧状态、倒挂状态,用的大多是别人的知识产权,这样他怎么去保护呢,又要保护什么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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