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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商标合理使用的司法判断(8)
www.110.com 2010-07-08 16:36


    3、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我国商标法实施条例对商标权限制的规定确实比较原则化、简单,需要通过相关司法解释进一步界定,以便于操作,但通观有关国际公约和其他国家立法对商标权限制的规定,都不及版权、专利法具体,这是由商标权特点决定的。因而,在司法实践中,坚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格外重要。注册商标是否具有描述性、说明性,是否为公共性词汇,要针对不同商品来确定,他人的使用行为是在“商标”意义上使用,还是作为其他商业标志使用,这些要结合不同商品的不同需求和商业惯例来界定;他人的使用行为是否会导致与商标权人商标的混淆误认,要结合相关公众在选择不同商品或服务时的注意程度来考虑,要结合商标的原有含义与产生的第二含义的影响力大小来分析,甚至在一个案件中,对他人注册商标的使用,可能出现局部为合理使用,局部为侵权行为的情况,在纠正不正确的使用方式的同时,也要维护合理的使用行为,这一切全凭实事求是,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注册商标的合理使用纷繁复杂,要求执法者具有更高的理论水平和综合判断的能力。

注释:

[①]杨淑霞,李彬:《论注册商标的合理使用》,贵州警官职业学院学报,2004,(3):250.


[②]刘春田:《知识产权法》,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2.16.


[③]陶鑫良:《知识产权法总论》,知识产权出版社,2005.226.


[④]黄晖:《商标法》,法律出版社,2004.


[⑤]王艳芳:《从一起案例谈地名商标的法律保护》,中国专利与商标,2004,(4):46.


[⑥]付钢:《试论商标的合理使用及实务判断》,电子知识产权,2002,(1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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