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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社会救助体系待完善
www.110.com 2010-08-12 14:22

  “对于这两个年轻人的遭遇,我们虽然深表同情,但是他们因为没有钱而去抢劫、绑架则是错误的。不能因为穷就去犯罪,现在法院已经判刑了,他们可以在服刑中好好表现,争取减刑。但是这也不仅仅是他们自己的原因,最根本的原因还是我国尚未建立覆盖全部贫困人群的社会救助体系,社会救助在我国农村还存在较大的空白。”中国人民大学社会与人口学院副教授姜向群就这两个案件接受记者采访时说。

  姜向群分析说,出现这样的悲剧有两方面原因。一方面,由于宣传力度不够,这些弱势群体在遇到困难时不知道该如何解决,不知道可以向哪个政府部门寻求帮助,所以采取了一种极端措施———犯罪。

  另一方面,我国的社会救助体系并不健全。我国在城市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可是广大农村很多地方都没有实施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经过几十年的努力,我国的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在覆盖面、资金规模和保障水平上都有了很大的进步,但总体说来,我国公共财政对于救助弱势群体的投入比例仍然很低。

  记者注意到,“卖身救母”、“为救女儿求助富豪”的实例屡屡被披露。姜向群认为,这些都说明在社会转型期,贫富差距不断加大,如果弱势群体的切身利益得不到根本保证,将会严重影响社会稳定。

  姜向群说,我国目前出现了“农村新贫困”,就是指由于处在经济转型期,我国的教育、医疗、生活费用等等出现上涨,实际上农民整个生活水平是相对下降的。如:前一个案子是为筹学费而犯罪,后一个案子是为筹医疗费而犯罪。要改变这种情况,农村首先要像城市一样全面推广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此外还要建立一个和低保制度衔接的医疗救助制度,让符合条件的贫困人群到指定的医院就医,医药费予以减免。

  姜向群表示,说来说去,完善社会救助体系,资金是一个最大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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