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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农村社会救助工作的调查与思考
www.110.com 2010-08-12 14:22

  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高度关注农村贫困问题,着力开展农村社会救助工作,在全国初步建立起了以农村低保救助、五保供养救助、自然灾害救助为基础,以临时救济和社会帮扶为补充,以医疗、住房、助学等专项救助相配套,以各项优惠政策相衔接的农村社会救助体系。但是由于受多种因素的制约,我国农村社会救助仍处在一个基础弱、起步低、底子薄的阶段,滞后于当前农村社会贫困的实际需要。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农村社会救助工作,改善农村贫困群众的生存状况,提高农村贫困群众的生活质量和幸福指数仍为当前亟待解决的社会保障问题。

  针对这一问题,我作了一些调查研究,并结合学习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将我调查了解到的有关情况整理如下,并提出几点建议。

  一、农村社会救助工作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1、思想认识不到位。一是有些单位、部门对农村社会救助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片面地认为社会救助工作是民政等少数部门的事,缺乏主动参与的自觉性,“等、靠、要”思想比较严重。二是救助理念落后。个别部门和领导认为社会救助工作似乎就是分配款物,一旦款物分配完毕,救助就结束了。集中为困难群众提供单一的资金和物质帮助,着重在“救急”上,在探索如何帮助弱势群体提高自身素质、能力,增加贫困群体自身的“造血”功能,给“网”而不是给“鱼”,帮助开展劳动技能培训、信息共享、精神鼓励和智力支持等方面存在差距,难以从根本上帮助困难群众脱贫致富。

  2、政策法规不完善。一是国家没有出台社会救助法。目前,虽然农村各项单项社会救助制度正在逐步建立和健全,但大多是政府及相关部门的行政措施,农村社会救助还没提升到立法的高度,上升到法律保障层面,制约了社会救助工作自身的发展。二是已出台的救助制度不够完善。从目前出台的农村低保、五保供养、医疗救助政策来看,大多是一些应急性的地方政策,缺乏统筹性和规范性,在实施过程中难以从根本上解决问题。三是农村低保相关配套政策尚未出台。城市低保制度建立后,随后就建立了水电补助、收视费优惠等一系列配套救助政策,但是目前农村社会救助中涉及的相关配套救助政策仍不完整。

  3、整体救助水平偏低。一是救助标准偏低。我国经过解决普遍贫困、开发式扶贫等阶段,特别是通过“八七”攻坚计划,在上个世纪末贫困人口减少到了3000万人左右,这部分人基本上是病、残、年老体弱等依靠低保、五保过日子的贫困人员,只能依靠救济才能生存下去。但是低保、五保月均救助水平多在100元以下,对于年老体弱、丧失劳动能力的老人来说,显然难以解决基本生活问题。二是救助面较窄。目前农村社会救助主要由农村低保、五保供养救助等组成,保障率为2.5%左右,但在调查中发现,目前农村贫困率在4%左右,尤其在边远地区,需要救助的贫困人口更多、比例更高。一些家庭因车祸、重大疾病、自然灾害等突发事故导致生活困难的群众没有得到有效救助,救助力度很小。三是城乡差别大。以农村低保为例,当前,大多数地方月均救助水平在50元左右,而城市低保多数地方在150元左右,虽然城乡社会生活水平和物价有一些差距,但是维持一个人生存的最低生活费用的差距并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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