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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商投资企业清算有关事宜
www.110.com 2010-07-31 14:44

  一、普通清算之流程:(见附件)外资清算流程

  二、 清算过程中可能产生的各项费用和支出:

  1、清算费用,具体包括:

  (1) 管理、变卖和分配企业清算财产所需要的费用;

  (2) 公告、诉讼、仲裁费用;

  (3) 聘请会计师、律师等专业人士的费用;

  (4) 清算委员会成员的工资、差旅费、办公费;

  (5) 为债权人共同利益而支付的其他费用,包括债权人会议会务费、催收债务差旅费;

  (6) 其他清算过程中需要支付的费用。

  2、各项罚款:

  (1) 如公司有应交未交的税款,则会发生因拖欠税款(如印花税)产生的罚款;

  (2) 如公司在清算中不甚遗失发票本等财务资料,则会受到的税务部门的罚款;

  (3) 清算期间,开展新的经营活动的,被登记机关按照《外商投资企业清算办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进行处罚;

  (4) 清算期间,未按照《外商投资企业清算办法》第十七条的规定,通知或者公告债权人的,被登记机关按照《外商投资企业清算办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给予处罚;

  (5) 清算期间,隐匿财产,对资产负债表或者财产清单作虚伪记载或者清算费用未支付、企业债务未清偿以前分配财产的,被登记机关按照《外商投资企业清算办法》第四十八条予以处罚的。

  3、清算债务,具体包括:

  (1) 职工的工资、劳动保险费(包括经济补偿金);

  (2) 国家税款;

  (3) 企业拖欠的工会经费;

  (4) 其他一般债务(包括不履行或者不再履行清算开始前已经签订的合同而产生的违约金)

  三、其他注意事项:

  1、妥善处理员工安置问题

  公司清算期间,需要逐步解除与所有员工的劳动合同,因此很有可能激起员工的强烈不满甚至引起其过激的反应(包括向有关部门申诉、侵占、破坏公司财产、其他破坏公司清算进展的行为)。另外,公司在清算期间,可能还需要保留一部分员工为其工作(比如会计人员),因此,何时解除、如何解除与员工的劳动合同是清算过程中一个重点和难点。

  因此,我们建议,公司在进入清算程序后,不用仓促宣布员工安置方案。一方面应妥善考虑员工的反应,本着公平合理的原则,研究制订双方都可能接受的安置方案;另一方面应加快清点公司资产,并安排妥善的保管措施。对于那些暂时留用的员工,要与其进行很好的沟通,保证其清算期间的待遇,或者尽可能的为其安排以后的工作,让其继续尽心的为公司工作。在制订了较为完善的安置方案后,如该被清算企业有工会,可以先与工会协商,取得工会的理解和支持。然后可以将公司的员工按照行政人员、生产人员等分成几批,逐批的与他们沟通协商,对于员工应得的利益,要给予保障,对于公司之前拖欠员工的加班费和其他补助,要给予补偿,在此基础上,分批解除与这些员工的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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