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外合作房地产开发经营合同争议仲裁案(6)
www.110.com 2010-08-02 14:45
二、第一被申请人按应得建筑面积比例承担合作公司的筹建费用。
三、驳回申请人的其他仲裁请求。
四、本案仲裁费用由申请人承担30%,被申请人承担70%。
本裁决为终局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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