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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职能转变”岂能如此荒唐
www.110.com 2010-07-10 12:29

  胡锦涛总书记在党的十七大报告中指出,要加快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建设服务型政府。温家宝总理在每年的全国“两会”以及多种场合上,几乎都要强调加快政府职能转变。而江苏省徐州市睢宁县真可谓“融会贯通”,竟创造性地将个人生活的各个方面引入了大众信用征集系统,从银行欠贷到早点摆摊,从官员受贿到司机闯红灯,从欠缴水费到家庭道德等无所不包。这些行为全部被量化为分数,并将公民个人评为ABCD四个等级。睢宁县委书记王天琦表示要“严管民风”,要让群众“一处守信,处处受益;一处失信,处处制约”。

  应该说,睢宁县在政府职能转变方面解放了思想,而且是思想大解放。不过,在下认为,这种职能转变似乎有些荒唐。

  首先,睢宁县的做法明显越位。比如该县在《睢宁县大众信用管理试行办法》及其细则中规定的“个人信用评估为A级的,其本人在入学、就业、低保、社会救助等方面优先照顾”,“个人信用评估为C级的,对资格、执照审核,政策性扶持、救助项目严格审核”,“个人信用评估为D级的,否决政审类考察,在资格审核、执照审核、政策性扶持、救助项目中原则上不予考虑。”入学也好,就业也罢,仅仅一个信用等级,难道就能限制公民的某些权利?说得好听一点,这是政府的越位行为,说白了就是滥用公权力。该县的有些规定更为荒唐,什么“无理闹访、缠访等记录”都与入学、就业、低保、社会救助挂钩,就连公民利用网络反映问题也纳入了征信系统。还有交通违章、个人信用卡使用等等,均与公民应该享受的其他权利挂钩。所有这些“规定”,不仅违背了有关程序,还超越了政府职能权限。

  再者,睢宁县的做法还严重违反了国家法律法规。据报道,睢宁县在当地官方网站“中国睢宁”和睢宁县委主办的赠报《今日睢宁》上,除了公布公民的姓名、单位/住址和加减分分值及原因外,还醒目的提醒,被公布了优良信息的个人,在各种审查和执照、贷款等申请方面将被优先考虑,而被公布不良信息的个人,则要被“从严把关”。在公布的1926条不良信息中,包括恶意欠缴税费、闯红灯、生二胎、欠贷款等。这里涉及公民的名誉权和个人隐私权问题,我国《民法通则》第101条:“公民、法人享有名誉权,公民的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禁止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公民法人的名誉。”新近通过并将于今年7月1日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规定,“侵害民事权益,应当依照本法承担侵权责任。”“本法所称民事权益,包括生命权、健康权、姓名权、名誉权、荣誉权、肖像权、隐私权、婚姻自主权、监护权、所有权、用益物权、担保物权、著作权、专利权、商标专用权、发现权、股权、继承权等人身、财产权益。”从法律的角度来看,睢宁县无疑涉嫌侵权行为。

  睢宁县的规定和做法,其出发点是好的,也是为了促进社会风气好转,但靠这种“越位”“错位”的职能作用,甚至是违法的手段来管控公民,只能是“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

  开封市龙亭区委宣传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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