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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焚的痛感与异化的乡权
www.110.com 2010-07-10 12:29

  昨日,针对3月27日因强拆导致92岁老人自焚一事,江苏省连云港市东海县政府再度回应。县政府新闻发言人称,政府之所以在老人自焚后仍坚持强拆,主要是为了防止发生次生灾害。并将自焚事件定性为村民伤亡事故。(3月30日《新京报》)

  悲剧既已发生,痛心之余,如何善后或许更为关键。反思的深度,决定了后续举措的诚意。当一场自焚被定性为“事故”,当“停不下”的强拆以“防止次生灾害”为由,我们依然没有看到足够的自省与纠偏。民意如刀,始终试图倒逼出一个负责任的结局。但,又一次失望了。

  几天来,从民间到媒体,质疑与批判的声音从未消散。自焚背后的权力生态,一次次被拷问。遗憾的是,至少到现在为止,东海县政府的回应,尚离你我的期待甚远。

  自辩者,总能找到些神奇的理由。“自焚事件后强拆系为防止次生灾害”,何其冠冕堂皇!但,请告诉公众,到底是怎样的“次生灾害”使得强拆不得不继续进行?即使如发言人所说“陶家的房屋严重损毁”,出于安全考量,也大可以拉条警戒线、竖个警示牌。甚至,若是有心,派人日夜看守也未尝不可。显然,拆迁者没有这样的耐心。于是对莫须有的潜在“次生灾害”,采取了最为彻底的清除方案。如此果敢、决绝而高效,到底是为了预防“灾害”还是为了完成既定拆迁目标?

  一个魅惑不清的解释,注定不能让集聚的愤怒散去。这样一对父子,有太多理由让我们同情。人生暮年,92岁的高龄,遭丧子之痛。房屋被强拆之外,一个家庭也随之残缺。悲剧的家庭,从来都是最易打动人心的元素。两个老人的生离死别,让社会上善良的人们满怀痛感。

  即便抛开这些或许煽情的叙述,我们依然能感受到细微处的阵痛。在相对封闭的农村,威权政治根深蒂固。一方面,农村某些当权者权力优越感十足,无视私域物权,多习惯“暴力拆迁”式的履职手段;另一方面,乡民“议价”与维权能力有限,很多时候只能采取极端方式以死抗争。

  当越来越多的地方政府逐步转型,更加重视民生,自觉捍卫民权,东海县的自焚事件更显其悲。我们有千万个理由铭记昨天的悲剧,但又有多少信心能保证悲剧不被重演?这取决于悲剧带来的痛感持续多久,更取决于反思转化为行动的程度。唯有“有限政府”、“责任政府”真正建立,悲剧才不会轮回。而这一切的起点,必是个案之后严而有力的追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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