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考文献」
〔1〕王泽鉴。民法物权〔m〕。台北:三民书局,1992.
〔2〕dr. jocahim kuntze/dr. hans herrmann usw:grundbuchrecht. seite 104. 转引自孙宪忠。论不动产登记〔j〕。 中国法学,1996(5)。
〔3〕崔建远。我国物权法应选取的结构原则〔j〕。法制与社会发展,1995(3)。
〔4〕谢在全。民法物权论(上)〔m〕。台北:五南图书出版公司,1989.
〔5〕〔德〕拉德布鲁赫。法学导论〔m〕。北京: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1997.
〔6〕baur/sturner, lehrbuch des sachenrechts, 16, auflage. verlag c. h. beck. 1992. seite 29,转引自孙宪忠。德国当代物权法〔m〕。北京:法律出版社,1997.
〔7〕孙宪忠。德国当代物权法〔m〕。北京:法律出版社,1997.
〔8〕孙宪忠。论不动产登记〔j〕。中国法学,1996(5)。
〔9〕f. h. lawson. b. rudden. the law of propertyclarendon press,oxford.1982.
〔10〕d. b. burker, real estate transactions, little,brown and company, 1993.
〔11〕陈华彬。论基于法律行为的物权变动〔a〕。梁慧星, 民商法论丛:第6卷〔c〕。北京:法律出版社,1997.
〔12〕〔德〕科茨等。德国私法与商法,转引自齐毅保。论物权公示的性质与制度价值〔j〕。中外法学,1997(3)。
〔13〕〔日〕北川善太郎。日本民法体系〔m〕。 北京:科学出版社,1995.
〔14〕marion w. benfield william d. hawkland,sales. thefoundation press. inc. 1980.
〔15〕〔美〕彼德·哈伊。美国法律概论〔m〕。 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1997.
〔16〕〔日〕远藤浩等。新版民法〔m〕。 东京:有斐阁双书昭和60年。
〔17〕〔美〕m·d·贝勒斯。法律的原则〔m〕。 北京: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1996.
〔18〕r. bernhardt, real property, west publishing co,1981.
〔19〕梁慧星、陈华彬。物权法〔m〕。北京:法律出版社,1997.
〔20〕王泽鉴。民法学说与判例研究(1)〔m〕。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8.
〔21〕〔日〕川岛武宜。所有权法的理论〔m〕。东京:岩波书店,1987.
〔22〕刘得宽。民法诸问题与新展望〔m〕。台北:三书书局, 1980.
〔23〕〔荷兰〕亚瑟·s·哈特坎普。 荷兰民法典的修订:1947—1992〔j〕。外国法译评,1988(1)。
彭诚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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