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言:炎炎夏日,人们总想喝点冰饮料来降温,而商家也趁着饮料销售的黄金旺季大打促销战,各大品牌都推出了诱人的活动,尤其“再来一瓶”这种即开即中的促销方式,似乎更佳赢得人心。可是近来小编就遇到了“再来一瓶”无法兑奖的情况,小编给同事抱怨的时候,才发现原来大家都常常遇见中奖不给兑换的情况。兑奖难究竟为什么?“再来一瓶”的背后,各路商家又是打着怎样的“小算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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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缺货”不给兑
二是兑来并非原品种
互动:“再来一瓶” 给你再来一瓶的机会了吗?
零售商:我们拿着瓶盖去,厂家也不给我们兑换
小编先来说说自己的亲身经历:某个燥热的中午,午饭后,小编下楼买了一瓶最喜欢喝的茉莉清茶,随即拧开瓶盖就喝了起来,再一看瓶盖,里面赫然写着“再来一瓶”四个字,于是欣喜地向店铺老板要求兑换,店老板径直走向冰柜,取出一瓶葡萄汁,我疑惑地说:“怎么是葡萄汁,我要茉莉清茶!”,可是店老板怎么都不给我兑换,说只能兑换这个,现在他们拿着瓶盖,厂家都不给他们换茉莉清茶,换的都是这个,这个成本低,我们要是给你换了茉莉清茶,到时候厂家给我们换别的,我们就亏了……,看着兑奖无果,我也只能放弃那瓶葡萄汁,黯然地走回办公室。
回到办公室,我就跟旁边房产的编辑MM抱怨起来,说我好不容易中个奖,还不给兑,房产MM说:“现在都是这,我都中了好几回都不给我兑奖呢!”
厂商似乎更想清理积压库存的冷门饮品
据一位业内人士介绍:在饮品销售中,经常有厂商分配给批发商一定的销售配额。其中有好销售的产品和不好销售的产品,而促销活动,尤其像“再来一瓶”之类的活动,肯定会有批发商借机倾销手中那部分不好卖的产品,以完成厂商的任务。
观点
促销违约有损大品牌 消费者保留单据依法维权
营销专家表示,目前市场上的“再来一瓶”促销都存在以下两个问题,一是兑奖点不够密集,作为低价值、中奖率高的奖品,其兑奖点设置应该尽可能的密集。在如今卖场、超市成为消费者购物的首选之时,部分卖场、超市却不设置兑奖点,反而令消费者舍近求远。其次是产、供、运安排欠周,商家每做一次促销活动规划,都应对促销活动的效果进行评估,更要对促销活动可能达到的效果进行监控,企业应该能够对促销期间的销量有一个八九不离十的预估,保证市场上不断货,保证中奖者能够及时兑换到奖品。
律师表示,是否能够让消费者顺利换得一瓶饮料是这些商家首先应考虑的问题,在自己的产品商标上标注消费活动的允诺行为,已经构成了民法意义上的合同效用,企业不予兑现的行为已经侵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既然开展了此项赠饮活动,特别是在宣传时对消费者有兑奖的承诺,而现在却不能依照事前承诺的去给消费者兑奖,这种做法明显就是一种违约行为。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49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一倍,也就是消费者可以要求双倍赔偿。但部分商家之所以敢公然违约,就在于消费者大多没有消费单据,自身维权成本高、难度大,所以迫于无奈放弃了维权。(来源:黑龙江晨报)
兑奖无果投诉多
小编早上看到了一篇文章:北京市工商局:“再来一瓶”兑奖困难成投诉热点”,顿时在想很多网友应该都还不知道如果遇到这样的情况,我们该怎样投诉吧,就算投诉了,能不能解决还是一个问题。
北京市工商局表示,6月份共接到“饮料兑奖”投诉9件,投诉内容涉及消费者购买饮料获赠“再来一瓶”,外包装已注明在销售点兑奖,但商家拒绝为其兑换。还有28名消费者来电反映购买饮料中奖后,因瓶身上没有明确说明兑奖地点,销售商不予兑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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