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律师 找律师 案件委托   热门省份: 北京 浙江 上海 山东 广东 天津 重庆 江苏 湖南 湖北 四川 河南 河北 110法律咨询网 法律咨询 律师在线
当前位置: 首页 > 行政法 > 行政案例 >
当涂67名农民同讨土地权益一审败诉
www.110.com 2010-07-19 13:24

11月11日,备受关注的安徽省当涂县姑孰镇黄山村和平村民组的67名农民,诉当涂县姑孰镇人民政府、马鞍山市雨山区银塘镇人民政府、安徽省三力机床制造有限公司确认土地使用权转让协议无效纠纷一案有了一审结果,67名村民的诉讼请求被当涂县人民法院依法予以驳回。

    一张写满67个名字的委托书

    当涂县姑孰镇黄山村和平村民组在区划调整前原属当涂县黄山乡,境内有一座小黄山。生活在山脚下的和平组村民,近来却有一桩烦心事。这事还得从20年前说起。

    1984年,正值乡镇企业发展较快的时期。当涂县境内的各种轧钢厂如雨后春笋,纷纷上马。原当涂县黄山乡政府也在黄山村和平村民组地界上的20余亩农田上 建起了黄山轧钢总厂。轧钢总厂建成后,不仅未见效益,反而亏损严重,不久便陷入难以支撑的境地。1998年6月20日原黄山乡人民政府将黄山轧钢总厂租赁 给了安徽省三力机床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力公司),租赁期限15年。2003年6月18日,三力公司与黄山乡人民政府进行磋商,双方订立了当涂县黄山 轧钢总厂资产转让合同,约定将该厂的厂房、办公用房、水塘等设施及厂区内的25.84亩土地使用权一并转让给三力公司,总转让价款为160万元人民币。

    对于原黄山乡政府将黄山轧钢总厂资产转让的做法,和平村民组的村民们很有意见。村民们说,当初建厂时,乡政府只对村民的午季作物的青苗费进行了补偿,对剩 余劳力采取进厂做工的方法作了安排,但对建厂的那块土地权属没有进行变更。原黄山乡政府将该土地转让给三力公司,所得的转让款占为了己有,却没有给予村民 们适当的补偿。村民们认为,黄山轧钢总厂使用的土地仍属村民集体所有,原黄山乡政府无权就该宗土地使用权进行转让。大家商量后决定讨回转让这块土地使用权 应得的利益。他们推选出三名诉讼代表人,并聘请了两名律师。村民们在给律师事务所的委托书上写到:我们的愿望(是)抓紧把(这)场官司打赢,以得到我们土 地流失的回报,让法律还我们一个公道。接着是村民组全体村民的签名,每一位村民还在自己的名字上按了一个鲜红的手指印。

    一场针锋相对的法庭辩论

    由于区划调整,原黄山乡的一部分划归马鞍山市雨山区银塘镇,和平村民组则划归当涂县姑孰镇管辖。根据法律的规定,虽然原黄山乡政府被划分,但其应负的民事 行为责任应由分立后的姑孰镇和银塘镇承担。67个村民以姑孰镇和银塘镇为被告,以三力公司为诉讼第三人,向当涂县人民法院递交了民事起诉状,要求法院确认 原黄山乡政府与三力公司签订的买卖黄山轧钢总厂的协议无效。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copyright©2006 - 2010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 京icp备060543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