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贷还清后房产证丢失如何处理?
发布日期:2012-07-14 作者:徐涛律师
昨天,李先生讲述了事情经过。2002年底,李先生与某银行北京海淀支行签订了“个人住房贷款借款合同”。一年后,李先生的产权证由开发商交由银行指派的专人收执于该银行海淀支行。2004年底,李先生提前全部清偿了贷款。“而银行竟在说没收到我的产权证。”
记者在一份登记材料上看到,律师许某在取走李先生用于该银行贷款的房屋产权证时有亲笔签名。昨天16时15分,许某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已将房屋产权证交由该银行收执。
如果产权证确实在抵押给银行期间丢失,银行有义务为其补办。如果李先生某些权利受到侵害,银行也应对此进行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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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清贷款后领证情况分三种
根据产权证在谁手里情况不同,还完贷款后领回产权证的程序也分好几种,一种最简单的情况就是产权证正本已经抵押在银行了。如果是这种情况,购房者还完了贷款,或者是提前还完贷款,想退保险,就需要联系或提前联系银行。银行会告诉购房者哪天去办理相关手续。不同的银行具体要求不一样,但一般银行都会要求购房者带上身份证、抵押物凭据、借款合同、保单副本和发票。购房者在约定时间去银行办理好结算手续后,会领到一个还款凭证,银行还会把产权证正本、买卖合同正本和保单正本一并还给购房者。这样购房者就可以拿回完全属于自己的产权证,和银行没有什么关系了。
但由于各个银行不同分行的操作规定不统一,有些分行也并不要求必须把产权证正本押在银行,而只需做一个抵押登记,购房者可以自己持有带有抵押登记标志的产权证。如果是这种情况,购房者在还完贷款之后,除了重复上面的步骤外,还要进行一个撤消抵押登记的程序。购房者和银行办完结算手续后,银行会亲自或者委托做抵押登记的律师联系主管国土房管局,和购房者一起去撤消抵押登记。不同的房管局要求也不一样,购房者除带上上述所有证件外,还需带好银行开具的还款凭证。
最后一种情况比较复杂,也不怎么常见,就是购房者在产权证做完抵押之前就已经还完贷款了,前面提到的张先生就是属于这种情况。因为购房者的产权证还没做抵押,开发商就还处于阶段性抵押阶段,银行、开发商、购房者之间还存在一个三角关系。如果这时还完了贷款,购房者在银行领取还款凭证后,可以拿着凭证找开发商索取产权证。如果开发商办了产权证,购房者自然就可以得到产权证了。但如果开发商还未办理产权证,购房者就可以要求开发商尽快把产权证办好,否则可以告开发商违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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