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律师 找律师 案件委托   热门省份: 北京 浙江 上海 山东 广东 天津 重庆 江苏 湖南 湖北 四川 河南 河北 110法律咨询网 法律咨询 律师在线 法律百科
我的位置:110网首页 >> 资料库 >> 案例分析 >> 民商类案例 >> 劳动纠纷案例 >> 查看资料

劳动案件仲裁程序很重要

发布日期:2012-10-29    作者:品然王玲律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规定,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发生劳动纠纷的,双方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也就是劳动案件的“一裁两审”程序。
在办案过程中,发现很多劳动案件的当事人(尤其是用人单位)普遍存在一个认识误区:相比法院诉讼阶段,劳动仲裁阶段比较简单,不值得更不需要委托专业律师。如果仲裁决策结果不理想,在法院诉讼阶段再委托律师处理也不迟。但是事实证明,正是当事人的这一认识误区,导致劳动案件当事人的合法、正当权益得不到法律的支持,最终变成是“有理说不清”。
劳动仲裁作为劳动案件的前置程序,在提出仲裁请求、举证、答辩、庭审等方面与法院诉讼程序同样有着严格的要求,对整个案件的结果起着至关重要的影响。但作为非专业人员,由于法律知识的欠缺或者其他原因,在仲裁阶段未能正确提出自己的仲裁请求、未提交、收集对自己有利的证据或提交了对自己不利的证据、未提出合理的答辩意见、在庭审过程中作了不恰当的陈述等等,导致影响了整个案件的仲裁结果,进而影响整个案件的诉讼结果。甚至本来对自己很有利的案件,因为在仲裁阶段处理不当,给案件带来了无可挽回的影响,即使在法院诉讼阶段委托专业的律师,也无法再改变案件的结果,真的是得不偿失。
因此,在此提醒劳动案件的当事人,千万不要对案件的仲裁阶段掉以轻心,错误以为仲裁阶段是很简单的程序。你在仲裁阶段的每一个行为、每一份材料、每一句话,都很可能决定案件的走势。专业工作由专业人士来做,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建议你尽量委托专业的律师为你提供专业的法律服务,千万不要因小失大。
一三五一零七一三零一六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发布咨询
发布您的法律问题
推荐律师
年遇春律师
广东深圳
郭永康律师
河南郑州
陈皓元律师
福建厦门
李波律师
广西柳州
陈宇律师
福建福州
朱建宇律师
山东菏泽
刘海鹰律师
辽宁大连
罗雨晴律师
湖南长沙
陆腾达律师
重庆江北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252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