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质押合同是否有效(2)
www.110.com 2010-07-23 16:47
(2)从质权人的角度来看,其设立这一动产质押的目的在于担保自己的主债权实现,从本案的情况来看,虽然作为质押的标的物的动产一直在变动,但总金额变动并未超出其约定范围,况且质权人作为一个理性的经济主体肯定不会容许出质人减少担保物价值总量,故这一质押方式并不会损害质权人的利益。
(3)从出质人角度来看,这种质押担保方式可以促进资金流通,实现其融资功能,从而促进经济增长。具体到本案,如果一味地强调质押的标的物的确定性必然会限制其商业活动,使那些处于销售旺季的家电产品错过销售良机,不利于促进经济的繁荣。
笔者同意第二种意见。
陈定良
相关文章
- ·缺少相关证件的租房合同是否有效-拆迁程序
- ·终止劳动合同要求返还培训费是否有效?!
- ·本案所签劳动合同中的工作时间是否有效?
- ·用人单位只签订单独的试用期合同是否有效
- ·无证预售,合同是否有效
- ·房主出卖出租房屋后,原租赁合同是否继续有效
- ·合伙合同协议书是否合法有效
- ·信用社与被告所签合同是否有效
- ·该果园承包合同违反了民主议定原则是否有效?
- ·与未成年人订立的买卖合同是否有效?
- ·以“工程是否进行”作为合同履行条款是否有效
- ·该汽车租赁合同是否有效
- ·与未成年人签买卖合同是否有效
- ·该案租赁合同是否有效
- ·该买卖合同是否有效
- ·该服务合同是否有效
- ·该风险代理合同是否有效
- ·私自出售夫妻共有财产给他人,其合同是否有效
- ·该案法定代表人对合同的变更行为是否有效
- ·果园承包合同违反民主议定原则是否有效?
最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