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管合同成立的认定及责任承担(4)
www.110.com 2010-07-23 16:47
而附随义务的理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得到了具体的体现。该合同法第60条第一款规定: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义务,同时该条第二款规定:当事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根据合同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从以上保管合同双方主要权利、义务以及附随义务的分析,我们可以看出本案中的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关系是这样的:原告孙宝军应该按照约定支付给被告莱芜钢铁集团有限公司保管费;被告应当为原告妥善保管车辆,同时还有告知原告准确停车地点的附随义务,因为当时是晚上,所以被告履行附随义务显得尤其重要。
三、责任的承担
以上第二点已经明确了原、被告双方的权利、义务。而本案中,由于被告没有告知原告准确的停车地点,再加上被告工作人员的失职行为,而致使原告的车辆被盗。而这些事情都发生在保管期间内,所以保管人应当承担全部的损害赔偿责任。所以笔者认为应判决被告莱芜钢铁集团有限公司赔偿原告孙宝军的车辆损失 10万元,而不是仅仅承担其部分损失6万元。
王爱华
- 上一篇:私自出售夫妻共有财产给他人,其合同是否有效
- 下一篇:日报春节休刊是否违约
相关文章
- ·铁路客运合同中旅客意外伤害责任的承担
- ·浅析合伙人中途退伙应否承担合同责任
- ·违约方对已过履行期限的合同内容承担违约责任
- ·合伙人中途退伙应否承担合同责任
- ·违反成立未生效合同责任辨析
- ·论合同成立未生效的责任
- ·结伴分别实施购买型犯罪的认定及责任承担
- ·拖轮所有人承担运输合同赔偿责任的法定条件
- ·港口作业中不可抗力的 认定与责任的承担
- ·行政合同违法行政机关应否承担侵权民事责任
- ·两次转让合同的违约责任承担
- ·该合同双方都应承担缔约过失责任
- ·本案合同加盖公章的责任并非全由单位承担
- ·该车辆保管合同是否成立
- ·货车受损该汽车买卖合同违约责任如何承担
- ·从一起酒店房屋租赁案谈无效合同的责任承担及
- ·旅游合同违约责任如何承担
- ·从一起案件谈旅游服务合同中的责任承担
- ·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不需承担赔偿责任
- ·职工违反劳动合同要承担违约责任?
最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