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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元经济结构下的中国农民社会保障制度透视(3)
www.110.com 2010-08-13 16:13

  总之,随着经济的发展和经济结构的调整,农民非农就业机会的增加和农民收入来源的多元化,在农民的收入来源中,农业和土地收入的相对重要性将会趋于下降;土地经营的要素成本和机会成本趋于提高,农业经营的比较利益趋于减少。因此,土地保障的相对作用,也会趋于下降,农民依靠土地保障的局限性,也将趋于增加。

  (三)现行的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建设很不完善。我国目前的农民社会保障包括农民养老保险制度、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和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三个方面。农村养老保险从1991年试点到 2000年底为止,全国有31个省、市、自治区的294个地区、2052个县、32610个乡镇开办,全国参保人数为6172.34万人,农村养老保险基金积累总额为195.5亿元,2000年当年领取养老金的人数为97.8l万人。部分地区解决了部分群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的问题,农村社会保障已取得了良好的发展势头。但与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相适应的科学、规范、统一的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相差甚远,还存在着许多有待解决的问题。

  首先,层次低,范围小,覆盖面窄,社会化程度低,国家无法对全体农村劳动者提供基本的生活保障。目前,农村以养老、医疗为重点的社会保障工作仅在小范围实施,没有在全国大范围内推广,社会保障基金调剂范围较小,医疗保障只是社区化、而不是社会化,农村社会保障功能差。

  其次,农村社会保障资金筹措不足。以农村社会救济为例,在1999年农村税费改革之前,农村社会保障资金主要靠县财政和乡村集体经济投入。2000年中央国务院关于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中,只规定五保户的供养资金列入农业税附加,而没有规定对特困户救济的资金来源。由于税费改革使乡镇经费大幅度减少,只靠县财政提供的有限资金不能为所有特困户提供救济,在有些贫困地区,社会救济实际上已陷入了停滞状态。

  第三,农村社会保障基金管理缺乏法律保障,难以保证保值增值。由于农村社会保障体制尚不完善,社会保障尚未立法,更没有形成法律体系,使农村社会保障工作无法可依,无章可循,致使农村社会保障基金管理缺乏约束,资金使用存在风险大、无法解决保值增值的问题。

  最后,农村社会保障管理分散。我国农村社会保障的现状是城乡分割、条块分割、多头管理、各自为政。条块之间既无统一的管理机构,也无统一的管理办法,形成“多龙治水”的管理格局。由于这些部门所处地位和利益关系的不同,在社会保障的管理和决策上经常发生矛盾。

  二、国家应该为农民提供社会保障的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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