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视听资料在司法实践中的若干问题(8)
www.110.com 2010-07-15 08:28
另外, 对于视听资料证据效力的审查判断, 应结合本案的其他证据进行综合的审查, 将视听资料同有关书证、物证等相印证, 发现矛盾、排除矛盾。
在现实生活中,视听资料作为一种独立的证据形式与其他证据形式比较而言,尽管有许多优势, 但也还有很多不完善的地方,加之我国重实体、轻程序的观念,非法证据如果不予排除,则不利于司法实践的发展和法治目标的实现。笔者认为, 在不损害公民基本权利的情况下下所取得的视听资料都应赋予其证据能力, 在这一前提下, 对视听资料进行严格的审查,审查合格之后才可以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只有这样才有利于我国刑事审判和民事审判的健康发展。
参考文献
〔1〕樊崇义, 证据学,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03
〔2〕岳国民, 浅谈刑事诉讼中视听资料证据的若干问题,法学论文网
〔3〕郭美松, 视听资料的证据能力及采信规则, 现代法学,2004
〔4〕张永明 ,《论视听资料证据》,《政法论丛》1997年第3期
〔5〕何家弘, 新编证据法学, 法律出版社,200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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