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事实和证据
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经公开审理查明:
原告赵梦林所著《京剧脸谱》画册于1992年由朝华出版社出版,1994年再版,该书由中国国际图书贸易总公司国外总发行。该书收录赵梦林绘制的京剧脸 谱272幅,其中包括第11幅里克、第37幅牛邈、第42幅庞统、第46幅严颜、第51幅夏侯德、第74幅吕蒙和第187幅颜佩韦的脸谱。
2001年7月18日,被告北京永和大王公司和上海金诚广告有限公司签订广告合约,约定该广告公司负责“和家将”活动的广告创意、设计和完稿工作。 2001年7月20日,北京永和大王公司向该广告公司支付了“和家将”活动设计制作费。2001年8月3日,北京永和大王公司向上海林口彩色印刷有限公司 支付了印制超值优惠券71 000套的相关费用。2001年8月31日至9月30日,北京永和大王公司开展“和家将。齐亮相”超值优惠券活动,活动范围为 北京市场。被告北京永和大王公司称涉案超值优惠券已全部发放完毕,原告对此未提出异议。原告还提供了其下载的涉及该超值优惠券活动的相关网页,其中亦使用 了原告的涉案作品,但被告提出该网站系由永和集团制作的,与本案被告无关,原告亦未就此提供证据予以反驳。
现原告未能提供该超值优惠 券原件,被告北京永和大王公司亦称该超值优惠券已发放完毕,无法提供原件。在本案审理过程中,被告北京永和大王公司称其超值优惠券所使用的七幅京剧脸谱以 上海金丰易居购物中心发行的《易居屋讯》中“2000‘荣誉优质楼盘金秋汇展爆棚开幕”所刊载的京剧脸谱为准,即编号为J0104、J0105(新上海弄 里人家)的里克脸谱;编号为J0126、J0127(上海春城)的牛邈脸谱;编号为J0123(华敏世纪广场)的庞统脸谱;编号为J0149(海天花园) 的严颜脸谱;编号为J0119、J0121、J0122B(香树丽舍)的夏侯德脸谱;编号为J0106(上房置换)的吕蒙脸谱以及编号为J0125(蝶恋 苑)的颜佩韦脸谱。对此,原告赵梦林予以认可。
经比对,被告北京永和大王公司制作的超值优惠券所使用的七幅京剧脸谱与原告主张权利的相关作品相同。被告认可使用上述京剧脸谱作品未征得原告赵梦林的许可,且在使用时未予署名。
上述事实有下列证据证明:
原告赵梦林所著《京剧脸谱》画册原件,证明原告是涉案美术作品的著作权人。
被告北京永和大王公司“和家将。齐亮相”优惠活动的优惠券复印件、该优惠活动的宣传材料以及原告提供的自永和集团网站下载的材料,证明被告实施了侵权行为。
- 上一篇:詹某诉杜某侵犯著作权案
- 下一篇:一桩著作权案中的非法广告----国家领导人照片岂
相关文章
- ·赵梦林诉北京永和大王餐饮有限公司案
- ·华纳唱片有限公司诉北京唐人街餐饮娱乐有限公
- ·华纳唱片有限公司诉北京唐人街餐饮娱乐有限公
- ·赵梦林诉北京永和大王公司
- ·谢怿雪与北京蜀国演义餐饮文化发展有限公司人
- ·陈胜锋与北京蜀国演义餐饮文化发展有限公司人
- ·张征征与北京蜀国演义餐饮文化发展有限公司人
- ·李子骞与北京蜀国演义餐饮文化发展有限公司人
- ·黄志勇与北京蜀国演义餐饮文化发展有限公司人
- ·张征征与北京蜀国演义餐饮文化发展有限公司人
- ·李子骞与北京蜀国演义餐饮文化发展有限公司人
- ·黄志勇与北京蜀国演义餐饮文化发展有限公司人
- ·德农种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与北京德农种业有限
- ·美国环球科技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诉北京橡果经贸
- ·香港奇能发展有限公司诉北京奇能贸易公司返还
- ·北京市X公司与X氏国际集团有限公司合资合同争议
- ·辛克与北京澳际教育咨询有限公司中外合作经营
- ·爱特优科信息技术(北京)有限公司与天联广告有限
- ·上海康尼文具用品有限公司与北京康尼文具用品
- ·利郎(中国)有限公司诉北京利郎领带服饰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