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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机关人力资源管理(6)
www.110.com 2010-07-30 13:24

  四、健全税务机关约束机制,形成负激励的控制力

  从激励理论在管理实践中的应用人们发现,要有效激励员工的行为,仅靠正向的奖励、晋升、荣誉等是不够的,由于人性的复杂性,组织中必须设定严格的约束机制,以规范员工的行为。一种有效的激励体系应是正负激励方式的合理组合。所以在设计税务机关激励体系时必须体现负激励的作用,才能引导税务员工的个人理性行为向有利于税务组织发展的方向转变,有效地发挥他们的主观能动性。

  约束作为一种负激励,在西方国家非常完备,但在我国由于情况复杂,尤其对国家公务人员约束的制度过于粗略,致使权力和责任不对称。所以税务机关应继续完善责任约束(岗位责任和目标责任)、法律约束(依法治税)、监督机制(权力行使的监督)和道德约束(税收职业道德奖惩机制)等约束机制,增强其可操作性研究,并在税务实践中严格执行。

  五、结论

  激励始终是税务机关人力资源管理之痛,其原因在于公共部门的特殊性和人的需求的复杂性与动态发展性。税务管理者要善于将以人为本的核心理念贯串在激励管理的实践中,注意正激励与负激励的调和,内在需求驱动力与外在需求推动力的组合,物质激励和精神激励的并行和动态转换。更要把握好激励的时机、激励的力度、激励的频度和激励的公平性,权变地运用激励理论的成果,方能使税务人员获得持续的激励力。可见,激励效果不仅取决于激励制度、激励机制,还取决于管理者艺术性地使用激励武器的能力。解决税务人员激励难问题将始终成为税务管理者挑战性的命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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