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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企业间购销业务转让定价的稽查(2)
www.110.com 2010-07-30 15:51

  在稽查方法上,可依次按以下三步来进行:

  1.确定企业的关联企业或可能是关联企业的客户。通常可通过核对“自制半成品”、“产成品”、“分期收款发出商品”、“商品销售收入”等明细账户的发生额及余额与其对应的会计科目记载额来完成。

  2.确认企业与其关联企业或可能是关联企业的客户之间是否存在转让定价。一般应审查有关原始凭证、合同、协议,必要时也可进一步检查企业提供这些商品或劳务的成本、利润情况。企业与其关联企业或可能是关联企业的客户间采购业务的稽查也同样。

  3.审查转让定价的价格调整是否合理。首先应检查价格调整的方法是否正确,在确认所选用的方法恰当的前提下应进一步检查该方法的运用是否准确,是否存在计算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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