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创业板市场若干法律制度评析(一)(7)
www.110.com 2010-07-26 10:53
就我国的实际来看,在现有的电子竞价交易制度下,市场运作与“三公”目标的要求还存在较大的差距。从这个意义上判断,引入做市商制度具有一定的必然性。做市商制度在推动信息透明化和发现价格方面具有优势,而这正是规范化、市场化的具体表现形式。做市商制度对市场化规范化建设的作用体现在:首先,引入做市商可以从制度上将券商的利益和市场运作结合起来,改进现有监管体系中缺乏大户之间的利益制衡机制的问题。做市商参与交易,又监督市场,改变目前券商和监管部门在职能上隔离的格局。其次,做市商制度能够有力推动机构投资者的发展,符合我国“超常规培育机构者”的发展战略。最后,做市商的行为成为监控的重点,使市场规范工作有的放矢,增强监管工作的可操作性。
4、做市商制度符合我国创业板市场发展的国际化要求。
自20世纪90年代以来,为了促进创新型企业、尤其是高科技企业的发展,各国证券市场纷纷设立以中小成长型公司为主要对象的二板市场。通过对全球主要二板市场交易机制的深入分析,可以发现:做市商制度成为二板市场交易机制的主流。目前二板市场采用的交易机制可谓多种多样,既有连续竞价,又有集合竞价和做市商,还有融合几种交易机制的混合模式。可见从国际范围来看,引入做市商制度的二板市场占了主流。做市商制的优越性越来越成为市场的共识。我国没有二板市场的经验,因此必须充分借鉴国际经验。国际趋势表明了做市商制度的强大生命力,在国际化的目标定位下,我国引入做市商制度是大势所趋,也为我国证券市场尽快与国际接轨、接受国际金融市场的考验打下良好的制度基础。
5、做市商制度是增强证券市场的国际竞争力,迎接全球化挑战的需要。
从某种程度上讲,证券市场能否取得发展,关键是要看这个市场能不能吸引一流的企业来上市。目前,具有发展潜力的高新技术企业是世界各国和地区证券市场争夺的焦点,美国的NASDAQ市场、我国香港创业板市场等已经将目光投向了境内的一些高新技术企业,我国内地要设立二板市场同样也面临着市场全球化的挑战。实行做市商制度,将有助于提高我国内地二板市场对高新技术中小型企业的吸引力,提高这一市场的国际竞争力,增强国内证券公司的国际竞争力。
(四)做市商制度与竞价制度的结合是我国创业板市场交易制度的最佳选择
要建立一个完善的做市商制度,必须要有相应的市场机制和规则与其配合,就目前我国的实际来看,仍有一些障碍。比较科学的做法,还是应根据情况灵活掌握,将做市商制和市场集中竞价制有机结合起来。竞价制度和做市商制度各有优缺点,我国证券市场采用竞价制度虽然带来了过度炒作和少数人操纵市场问题,但这个制度也有透明度较高、容易监管、效率较高等优越性。有针对性地在一定范围和一定程度上引入做市商制度,既可以保留现行制度的优点,又能充分发挥做市商制度在增强价格稳定性和市场流动性方面的体制优势,较好地解决目前中国股市中少数股票流动性不足和少数人操纵市场导致价格不稳定等问题,从而实现两种体制的优势互补。
1、国际创业板市场青睐混合型交易制度 .
通过对全球主要二板市场的交易机制进行了深入分析,可以发现以下三个显著的特点:
(1)二板和主板的交易机制具有很大的延续性 .目前二板市场采用的交易机制可谓多种多样,既有连续竞价、又有集合竞价和做市商,还有融合几种交易机制的混合模式。大部分二板市场的竞价交易机制都是从主板市场那儿延续过来的。如亚洲地区的主板市场都是采用竞价交易模式,因而香港、东京、新加坡、韩国等国的二板市场直接延续了主板的交易机制;又如德国、伦敦、巴黎、阿姆斯特丹等交易所的主板市场采用竞价和做市商相结合的交易模式,而二板市场也直接引入了混合交易机制。二板和主板交易机制的延续性降低了二板市场的设立成本,简化了运作程序,使经纪商和投资者能迅速地适应二板市场的交易环境,因而可以便利地同时参与主板和二板市场的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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