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侦查模式的转换和改革(6)
www.110.com 2010-07-24 14:02
加大侦查的人力、物力和财力的投入。与讯问犯罪嫌疑人只需在室内进行相比,其他侦查方式将涉及到更广泛的侦查空间和更复杂的侦查操作,因而也就需要更充足的司法投入,如检验物证、书证需要购置技术设备和培训操作人员,勘验现场需要出动车辆和大批侦查人员,制作视听资料需要比较先进的技术、人员和设备等等,所有这些都要求我们加大对侦查的司法投入。
优化侦查队伍的专业结构,建立一支专家型的科技侦查队伍。刑事案件涉及许多的专业知识和特殊技能,有些是可以通过短期培训来完成的,有的则是只有经过长期的系统学习甚至专业训练的人员才能掌握,如会计、金融、财务、证券、外汇、计算机甚至测谎器等高级技术装备的操作知识和技能。这就要求我们改变以往在进行侦查人员的人事管理时仅注意配备法律方面的人才,甚至吸收没有任何专业知识和技能的人员进行侦查的人事管理模式,大力引进精通会计、金融、财务、证券、外汇、计算机甚至心理学和语言学等方面知识和技能的专业人才,提高侦查队伍的专业化程度。只有建立一支训练有素的专业化侦查队伍,侦查模式的转换和改革才有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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