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划拨土地收回的条件
www.110.com 2010-08-05 13:58
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收回
在下列情况下,国家可收回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
1)因公共利益需要使用土地的;
2)为实施城市规划进行旧城区改建,需要调整使用土地的;
3)土地出让等有偿合同约定的使用期限届满,土地使用者未申请续期或者申请续期未获批准的;
4)因单位撤销、迁移等原因,停止使用原划拨的国有土地的;
5)公路、铁路、机场、矿场等经核准报废的。
根据《土地管理法》规定,对其中的第1、2两种情况应当予以补偿,其余无偿收回。
例题:在国有企业改制中,(D)不能采取保留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处置方式。
A基础设施用地、公益事业用地和国家重点扶持的能源、交通、水利等项目用地
B关系国家安全、高新技术、重点技术改造项目用地
C改造或改组为国有独资公司
D改造或改组为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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