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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反垄断规制(2)
www.110.com 2010-08-05 15:20

  在经济全球化背景下,要根据国际市场结构评估、判断垄断。当年美国司法部在审查惠而浦公司并购美泰克时,不但对美国国内的白色家电生产、销售情况进行过调查评估,而且对全球家电市场的竞争情况也进行了调查评估。美国司法部反垄断局认为美国家电市场已不仅限于国内,而是全球化的市场。两家公司合并后,新公司仍面临着韩国LG、日本松下、中国海尔等外国同行的竞争压力。美国司法部反垄断局在评估了国际市场、国内市场的集中程度后,认为惠而浦公司和美泰克两家公司在全球家电市场的占有率加起来也不能主导市场,认为惠而浦和美泰克的合并将促进公司生产更高质量的产品,提高企业效率,使美国企业在全球家电行业竞争中更有力量。所以,美国反垄断局批准了惠而浦公司并购美泰克。

  更加重视从维护国家利益出发评估反垄断

  维护国家利益就要维护本国大企业利益,因为大型跨国公司代表了一个国家经济竞争力。在波音兼并麦道案例中,美国政府在后台对兼并活动的支持和参与发挥了重要作用。波音是美国最大的飞机制造商,兼并麦道最终战略目标是形成航空航天行业的全球性“巨无霸”,与欧洲的空中客车公司竞争。1970年,为了挽救欧洲的航空制造工业,英国、法国、德国、西班牙等四国政府用各自的航空制造企业组成空中客车公司,在政府固定补贴、免税优惠、研发补贴等政策支持下,开发大型民用飞机。1994年,空中客车的订货首次超过波音公司,占市场份额的48%(波音为46%),这使波音公司受到了极大的竞争压力甚至恐慌。为了形成对空客的更大竞争优势,波音公司提出并实施了兼并麦道公司的计划。

  波音公司兼并麦道,最终体现的是美国政府的意图。体现美国政府意愿最有效的工具,就是政府采购。1996年11月,五角大楼把设计2l世纪战斗机的合同交给了从来没有独立研制过战斗机的波音公司,而没有给具有强大的战斗机设计、生产能力的麦道,这明确地表示了美国政府希望麦道公司必须归顺于波音公司的政府意愿。之后不到一个月,波音公司就宣布收购麦道公司。合并后的波音公司在民用飞机市场上明显成为全球最大的制造商,它独占全球飞机市场65%以上的份额。因此,单从市场结构看,合并后的波音属于超级垄断企业,明显违反了《反托拉斯法》,也遭到了欧盟的强烈反对,但美国政府还是支持合并。为了完成兼并,波音公司对欧盟做出了放弃三家美国航空公司今后20年内只购买波音飞机的合同后,欧盟同意波音兼并麦道。1997年8月,新的波音公司开始正式运行。

  更加重视从提高经济效率角度创新反垄断规制

  垄断优势是市场竞争的结果,是高效率的证明,反垄断规制要有利于提高企业效率。已往,美国政府更重视从市场结构、市场份额方面来规制反垄断。但现在,司法部门越来越重视从经济效率角度来处理反垄断问题,波音公司兼并麦道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

  20世纪90年代以来,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快速发展,市场竞争更加激烈。为了保持美国经济在全球的领先地位,美国司法部门越来越把提高本国企业经济效率作为反托拉斯法追求的目的。这种政策取向的理论基础是芝加哥学派。芝加哥学派有关垄断理论认为,垄断企业是竞争中的优胜者,垄断地位是“效率性的证明”,是高市场绩效的结果,但垄断利润的获得并不是长期稳定的现象,因为垄断企业如果滥用权力,获得超额利润,必然诱发新的企业进入,新厂商的进入自然会使原厂商的垄断地位消失。企业规模大能够提高经济效益,市场绩效好,政府就不必管制。经济的活力就是追求卓越的经济效率,高效率自然会使消费者福利最大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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