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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赔偿法修正五大亮点(2)
www.110.com 2010-07-21 10:22

  ■再完善赔偿救济程序,更加公正

  以往在如何对法院的赔偿委员会进行监督上是个空白。此次草案规定,赔偿请求人对于赔偿委员会做出的决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赔偿委员会提出申诉。而且即使赔偿决定生效了,如发现违反规定的,可以由本院院长决定或者上级法院指令,赔偿委员会应当重新审理,依法做出决定。

  此次草案还使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职能,在国家赔偿救济程序中起到重要作用,最高人民检察院对下级法院赔偿委员会做出的赔偿决定,上级检察院对下级法院赔偿委员会做出的赔偿决定,可以进行监督,认为不合法的,应当向同级法院赔偿委员会提出意见,同级法院赔偿委员会应当在两个月内重新审查并依法做出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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