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律师 找律师 案件委托   热门省份: 北京 浙江 上海 山东 广东 天津 重庆 江苏 湖南 湖北 四川 河南 河北 110法律咨询网 法律咨询 律师在线
当前位置: 首页 > 环境保护法 > 环境保护法论文 >
环保能否抵御得了地方利益、资本逻辑与权力意
www.110.com 2010-08-02 17:17

  又是金沙江!

  2009年6月11日,环境保护部对两大电力巨头――华能集团和华电集团,开出了“历史上最严厉的环评罚单”,暂停审批两家企业除新能源及污染防治项目之外的建设项目。原因是他们未经环评审批,擅自在金沙江中游建设华电鲁地拉水电站和华能龙开口水电站,并已开始截流,严重违反了国家环境管理有关法规。

  如果不太健忘,人们当还记得,2005年1月18日当时的国家环保总局在京宣布停建金沙江溪洛渡水电站等13个省市的30个违法开工项目,并指出要严肃环保法律法规,严格环境准入,彻底遏制低水平重复建设和无序建设,决不允许出现象违法建设项目。2005年2月6日人民网报道,投资达400亿的“金沙江溪洛渡水电站因环保问题停工。”

  但这被称为第一次环保风暴的环保行动言犹在耳。2005年11月10日就有部委官员指出:“溪洛渡水电站工程基本具备开工建设条件”。2005年12月26日,金沙江溪洛渡水电站正式开工,盛大的开工典礼上,国家发改委、四川省委省政府、云南省委省政府、中国三峡总公司的主要领导均有出席讲话。2007年11月8日,仅次于三峡的“金沙江溪洛渡水电站工程顺利实现大江截流。”同一位部委领导认为,三峡总公司提出“建设一座电站,带动一方经济,富裕一批移民,改善一片环境”的开发理念,体现了科学发展观。2009年,中央电视台经济半小时栏目这样报道,“(环保)风暴过后,溪洛渡水电站仍然顺利过关。”

  此后,环保部门又进行了三次“环评风暴”。2006年2月7日,国家环保总局对9省11家布设在江河水边的环境问题突出企业实施挂牌督办;对127个投资共约4500亿元的化工石化类项目进行环境风险排查;对10个投资共约290亿元的违法建设项目进行查处。2007年1月10日,环保总局通报了投资1123亿元的82个严重违反环评和“三同时”制度的钢铁、电力、冶金等项目,并首次使用“区域限批”办法,对唐山市、吕梁市、莱芜市、六盘水市等4个城市及国电集团等4家电力企业处以制裁。2007年7月3日,针对中国严峻的水污染形势,环保总局开始对长江、黄河、淮河、海河四大流域水污染严重、环境违法问题突出的6市2县5个工业园区实行“流域限批”,对部分同处一个流域内污染严重的县市或工业园区同时“限批”;对流域内32家重污染企业及6家污水处理厂实行“挂牌督办”。

  而同是金沙江,第一次环保风暴之后的第五个年头,环保部又一次祭起了惩罚的利刃。其结果如何,人们拭目以待。但面对中央电视台采访时,云南华电鲁地拉水电有限公司总经理周卫东表示,环保部的停工令对他们影响“不是很大,因为本来也是汛期到了。” 该公司安全技术部主任张湘涛表示:“从宏观上来讲,这个电站肯定是要做。”至于环评,“最终肯定是能通过。” 而云南华能龙开口水电站在环保部的停工令前,整个工程推进速度非常快,金沙江已经截流,大坝主体工程开始建设。其筹建处主任张之平在回答记者“环评报告通过之前可不可以进行截流和大坝主体工程的建设?”的问题时说,“这个不好回答,因为截流必须要在枯水期进行,如果不及时截流就要推一年。”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copyright©2006 - 2010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 京icp备060543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