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以上这些困难和问题,为了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努力为残疾人服务,特提出以下建议:
一是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扶残助残的氛围。各级残联组织要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形式多样、生动活泼的宣传活动,使《残疾人保障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家喻户晓,深入人心;要做好对残疾人先进典型的宣传,进一步增加残疾人自尊、自信、自强、自立的信心;要加强公益性广告宣传和扶残助残先进典型的宣传,营造一个人人关心残疾人的良好社会氛围。
二是加强基层残疾人组织建设。市残联应主动与江陵县、公安县、监利县、洪湖市政府领导协商,按照国务院残工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残疾人组织建设的意见》要求,尽快做到“机构单设,计划单列,理事长专职”;没有成立残联组织的街道、乡镇、村、社区应尽快成立,做到残疾人工作有人管,残疾人的事有人办。
三是残疾人的低保,做到应保尽保。适当提高农村残疾人的定补比例;中心城区有724户没纳入低保,城镇残疾人无论有无父母、家庭生活怎样都应做到应保尽保,要让广大残疾人享受祖国改革开放的成果,享受党和政府对他们的关注、关爱。
四是建立残疾人社会保险,促进残疾人就业。《残疾人保障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国家保障残疾人享有各项社会保障权利。市劳动保障部门应尽快拿出方案,残疾人的保费按最低标准,由民政、残联拿一点,个人出一点,尽快让残疾人参加社会保险,对生活确有困难的残疾人,按国安有关规定给予社会保险补贴;劳动保障部门应配合民政部门开办残疾人福利企业、盲人按摩机构和其他福利性单位,集中安排残疾人就业。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应当按照规定的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并为其选择适当的工作和岗位;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履行保障残疾人就业的义务,劳动保障监察支队配合残联、民政等部门对所有用工进行一次大检查。
五是加快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建设。目前城镇还有2686户无住房,农村还有7200户无住房或居住危房。中心城区无住房户412户,房产局应加快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建设,拿出一部分解决残疾人的住房,农村无住房户和危房户由残联和民政部门拿出方案,尽快解决他们的安身之处。
六是切实解决残疾儿童的义务教育。全市还有15%的农村适龄残疾少年儿童因贫失学,盲童入学率还不到50%。教育部门应当采取有效措施,解决残疾少年儿童就学存在的实际困难,帮助完成义务教育,免费提供教科书,对生活费、寄宿费给予补助,创造条件办一所盲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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