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判案案例分析
- · 何力伟非法拘禁案-罪与非罪的界限
- · 包明春、李海宝破坏公用电信设施罪—盗割正在使用的光缆该如何定罪
- · 黄文、刘树林组织黑社会性质组 织案—组织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的认定
- · 邓志明挪用资金案—挪用资金罪与挪用公款罪的区分
- · 刘宏德危险物品肇事案—向邻里事先声明投放农药侵犯公共安全行为的认定
- · 丁某组织淫秽表演案—自然人犯罪与单位犯罪的区分
- · 张某某受贿、滥用职权案—受贿罪与接受馈赠的界限以及受贿罪的证据特点
- · 张某某、简某瑶等走私、运输毒品、抢劫案—证据的认定问题
- · 佟春霞、郑春艳、宋洋贪污案-共同犯罪中的数额认定
- · 韩霞盗窃案—盗窃信用卡并使用以及未成年人刑事责任的认定
- · 张某某伪造股票、公司、企业债券案—对刑法规定伪造股票、公司、企业债 券罪之前发生的伪造股票、公司、企 业债券行为应当如何定性
- · 陶某故意伤害案—故意伤害罪伤害结果的认定
- · 朱某销售伪劣产品案—部分犯罪行为已经行政处罚的该如何处理
- · 某市启程印刷厂等伪造增值税专用发票案-伪造增值税专用发票罪的认定
- · 满志刚等人强迫交易案—强迫交易罪的具体认定
- · 姚晋军挪用公款案—国有金融机构工作人员挪用公款购买彩票行为性质的认定
- · 陈新芳收购赃物案—明知是他人犯罪所得的赃车而予以收购,应如何定罪
- · 赵军、姚中庸信用证诈骗案—信用证诈骗罪与合同诈骗罪竞合的处理
- · 缪某某徇私枉法、受贿案—“明知”与“情节严重”的认定
- · 杨有兵等人非法拘禁他人案—非法拘禁罪与妨害公务罪的区分
- · 李银笔破坏公用电信设施案—盗割电话线该定盗窃罪还是破坏公用电信设施罪
- · 张正建、包强、王峰、张勇寻衅 滋事案—寻衅滋事罪与故意伤害罪的区别
- · 刘某非法提供麻醉药品案-非法提供麻醉药品罪的认定
- · 吴伟富交通肇事案—交通肇事罪与意外事故的区别
- · 朱卫明挪用资金案一挪用资金罪与职务侵占罪的区分
- · 辜永生强奸案-被害人为精神病人时其作证的适格性
- · 赵维林危险物品肇事案—危险物品肇事罪与消防责任事故罪的界限
- · 刘某等组织淫秽表演案—组织淫秽表演罪情节严重的认定及主犯从犯的区分
- · 吕青山受贿条-受贿罪与不正之风的区别
- · 肖某某等走私、运输毒品案—犯罪故意的认定和主、从犯的区分
- · 李光友、王移贪污案-身份犯与非身份犯共同犯罪的认定
- · 尹珂等盗窃案—将使用过的手机充值卡重新充值销售获利行为的认定
- · 鲁某伪造、变造国家有价证券案—如何区分伪造、变造国家有价证券罪 中犯罪数额、犯罪所得数额和违法所 得数额的界限
- · 肖甲故意伤害案—司痿故意伤害与过失致久重伤的区别
- · 陈玉祥等人生产、销售伪劣产品案—能否认定生产伪劣产品罪的未遂形态
- · 陈某签订、履行合同失职被骗案—签订、履行合同失职被骗罪犯罪主体的认定
- · 李某出售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案—犯罪预备与犯罪未遂的区分及罚金刑的减轻
- · 刘利民、王爱林挪用公款案—受“聘用”人员挪用公款用于“验资”行为性质的认定
- · 张树林、苗吉富包庇案—通过收买的方法使他人伪造出生曰期的行为,应当如何定罪
- · 陈利平、毛冀川信用证诈骗案-民事权益的解决是否排除刑事责任的追究
- · 徐某徇私枉法案—徇私枉法罪与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罪、徇私舞弊不移交刑事案件罪的区分
- · 王某暴力危及飞行安全案—暴力危及飞行安全与故意伤害、故意杀人的界限及罪数认定
- · 皮业鸥、赵超、杨勇、龙泽鼎、 杜沙、许林寻衅滋事案—寻衅滋事罪与抢劫罪的区别
- · 商标侵权刑事案件
- · 曹某某、钱某、郭某容留他人吸毒案—容留他人吸毒罪的认定
- · 范兵交通肇事案—交通肇事罪与非罪的认定
- · 赵红彬挪用资金案—挪用资金罪与职务侵占罪的区分
- · 刘安全等危险物品肇事罪—危险物品肇事罪的构成要件分析
- · 陈某、姜某组织淫秽表演案—组织淫秽表演罪的客体与组织淫秽表演行为的认定
- · 唐志民受贿和公司、企业人员受贿案-受贿罪与公司、企业人员受贿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