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律师 找律师 案件委托   热门省份: 北京 浙江 上海 山东 广东 天津 重庆 江苏 湖南 湖北 四川 河南 河北 110法律咨询网 法律咨询 律师在线 法律百科
我的位置:110网首页 >> 资料库 >> 案例分析 >> 民商类案例 >> 医疗纠纷案例 >> 查看资料

一起典型的医疗保险劳动争议案件

发布日期:2014-08-04    作者:110网律师
案情简介
 
申请人xxx,于2006年x月到被申请人即某市xx煤业有限公司工作,2012年x月x日申请人xxx在工作中突然感到头晕,眼花并伴有说话不清等症状,经医生检查是脑部疾病。2012年x月x日住该市人民医院,被诊断为:1、右侧(R)大脑半球多发胶质瘤;2、左侧(L)脑动静脉畸形。在此住院7日,花去医疗费1万元。后因病情严重,申请人xxx转入北京某医院治疗,在治疗18日后,因经济困难,申请人xxx被迫出院,继续服药治疗,用去治疗费用28000元。两次住院治疗共计38000元。
 
办案思路
 
2013年x月x日,我所受申请人xxx的委托,指派何富民、刘义峰担任其代理律师。何律师和刘律师在开庭之前深入了解案情,根据当事人的客观实际情况,和当事人沟通后,确定了先开庭,之后,调解处理,最终调解结案,当事人得到了应得的赔偿款。
 
代理意见
    
 

1、请求该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依法裁决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9个月病假工资共计36000元,即根据原劳动部《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第三条第二项之规定,劳动者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六个月;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为九个月。因此,xxx享有医疗期9个月。
2、赔偿xxx因不能享受基本医疗保险而造成损失,该市人民医院住院医疗费用1万元、北京某院住院医疗费用28000元共计38000元。

 
审理结果
 
最终,经何富民、刘义峰两位律师的努力,在该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主持下,双方通过平等协商,自愿达成协议:被申请人即某市xx煤业有限公司一次性支付申请人张xx病假工资、医疗费补助、解除合同经济补偿等全部应付款项5万元。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发布咨询
发布您的法律问题
推荐律师
王景林律师
上海静安区
朱学田律师
山东临沂
罗雨晴律师
湖南长沙
周磊律师
江苏无锡
王皓律师
黑龙江哈尔滨
孟凡兵律师
江苏南京
陈皓元律师
福建厦门
李晓航律师
黑龙江哈尔滨
高宏图律师
河北保定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3818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