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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经济责任制——经济自由与经济秩序的和谐(
www.110.com 2010-07-26 10:53

  二、经济自由与经济秩序:走向新世纪的社会主义中国

  经济责任制是将经济自由与经济民主相结合的有效制度。它对于公有制国家的经济和社会、政治建设有着制度基础性的意义。经济责任制对于国有企业管理水平的提高,对于政府的经济管理水平的提高,对于克服官僚主义、腐败现象,对于全社会的经济自由与经济民主的实现,对于建立市场经济的有序秩序,对于劳动者的积极性和责任感的发挥都有着决定性的意义。经济改革的本质是促进经济自由和经济民主,形成经济秩序与经济自由的和谐,在这一制度的变迁过程中,经济责任制的完善是制度变迁中规则的制度化保证。

  (一)经济责任制与中国国有企业改革

  国有企业改革是我国的经济改革的核心所在,是经济制度变迁中关键的存量变迁发展的实质性内容[1] .经济责任制是国有企业改革的根本所在。

  我国的国有企业改革经历了不同的思路和阶段,诸多的学者从不同的角度提出了众多的学说以解决既有国有企业的经济效益问题。从最初的“市场说”、“股份说”“管理论”、“主银行制”、“多元控股运营”等经济学说,到法学界的“集体所有制说”、“私有化”、“法人所有权说”、“国家所有权债权化说”等等学说的出现,以及现实实践中所出现的各种方案,可以说,中国国有企业的改革理论和改革实践是最为丰富的[2] .对于各种学说,本文兹不一一赘述。

  国有企业的经济效益落后是导致国有企业改革的原因[3] ,之所以如此,其原因是多方面的:首先,国有企业的自有资金不足是根本所在,其资产负债率过低,使得其依赖于银行的贷款和财政的救济,因而当国家的银根收紧时,就会导致国有企业的流动资金匮缺,从而使得其经济效益下降。从根本上说,国有企业多年以来一直处在资金投入不足的境地之中,因而实际上是一种低水平发展状况[4] .那种认为国有企业的经济效益天然落后的观点显然是错误的。

  国有企业的改革,实质上就是旧有体制的转轨问题。既有制度下的政府、银行和企业的连带关系决定了企业改革的实际困难[5] ,我国的企业改革分别采取过“放权让利”、“承包租赁制”和股份制等形式,不可否认,产权改革对于国有企业改革具有重要的意义。因而,从经营权的思路走向法人财产权的思路是正确认识到了改革的问题所在。即实现国有企业的独立地位,实现法人制度同经营权的结合[6] .法人财产权的实现,对于国家所有权中企业组织的独立性作出了制度的规范性规定,但是制度的变迁,是由制度事实和社会运动所决定的。“不可想象,在一个官僚主义和腐败盛行的国家,会存在高效率的、充满活力的国有企业”[7] ,“长期以来,我国形成了一套机构多而重叠,人浮于事、职责不明、缺乏科学和严格的考核,工作效率不高的管理制度,而且它在改革中没有受到多少触动,成为滋生官僚主义和腐败的温床。在这种情况下,有关机关对于国有资产的责任包括持股责任、资本保值和增值责任、监督责任等不落实,微观的企业制度就是设计得再好,也是没有用的”[8] .不仅如此,部分国有企业依赖于良好管理取得经济效益的例子屡见不鲜,而同时众多企业出现的“斯密克现象”也表明了国有企业管理不善是其经济效益不高的根本原因。事实上,我们认为,对于政府和企业关系的改造其目的同样是为了间接实现管理水平的提高[9] .国有企业改革,使之与市场经济相兼容,成为独立的市场主体,同样是与政府行为联系在一起的。没有良好的文官制度作为基础性的保证,没有完善的竞争市场对其实行有效的约束,任何单方面的改革都将是一相情愿的。正是如此,经济法及其经济责任制对于国有企业的改革才具有决定性的意义,“令各种各级国家机关都做到责、权、利结合,科学地分工、合作,层层制约、相互制约。对任何一个机关或其首长、工作人员,都不允许存在职责不清-有权无责或有责无权的情况……完善的、制度化的监督机制是不可或缺的”[10] .通过经济责任制可以从两个方面来解决国有企业改革中的关键问题;即一方面,它通过对经济管理主体的约束来要求其依法依照经济规律来进行经济管理,另一方面通过对国有竞争性组织的规定来实现其管理水平的提高。因而,它对于解决目前的所有权代表人以及经营者之间的行为不规范[11] 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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