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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界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26)
www.110.com 2010-07-21 16:36

日内,可以请求仲裁庭补正。
第四十六条 当事人提出证据证明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本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
  (
)没有仲裁协议的;
  (
)裁决的事项不属于仲裁协议的范围或者仲裁委员会无权仲裁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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