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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对的企业生产成本进行稽查(6)
www.110.com 2010-07-30 15:51

  管理费用

  在建工程

  贷:应付工资

  发放职工工资时,

  借:应付工资

  贷:现金(银行存款)

  我们对企业“应付工资”账户稽查的关键原因在于,如果该账户核算清楚、正确,那么在产成品中归集的劳务支出,以及期间费用中的劳务支出就会一目了然。所以在稽查应付工资时,首先应详细审核了解企业实行何种工资形式,并且广泛调阅有关审批部门的文件。

  作为实行每人每月最高限额不得超过550元(可以有20%的地区浮动限制,有关规定参见前文所述税法的规定)计税工资形式的企业,审查的重点在于检查企业的实发工资是否突破税法限额,另外还应检查企业是否虚列、虚报计税人员名额而造成虚列工资、扩大成本费用,有关这一问题的稽查可以采取实物人员抽查与审核职工花名册的方法进行。其次要注意检查是否直接把应付工资列入费用类账户,而不进行工资核算。如直接借记“产品销售费用”科目,不明确记入该科目下设的二级科目“销售人员工资”;或者用企业“小金库”中的资金发放职工工资和福利;或者在分配工资时将“应付工资”记入生产成本,实发工资时又再次在生产、费用中重复列支工资,以达到扩大企业成本的目的。

  对于实行工资与效益挂钩和提成工资的企业,则应对照有关部门的文件,稽核企业的工资提取和发放是否符合规定,有无超标准发放工资和人为提高提成比例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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